上海市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情况
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民政局坚持把创建民政文明行业作为整体推进民政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巩固发展前几年创建成果,查找和克服薄弱环节,全面提升民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提高群众满意率。2005年,全市民政系统被市委、市政府正式命名为“上海市文明行业”(2003-2004年)。全市民政系统涌现了一大批市级、区县文明单位,区县文明行业,多项先进事迹被评为精神文明十佳好事。两年多来全市民政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坚持了“五个注重”:
一、注重提升理念,树立创建宗旨与目标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学习领会市文明委和民政部关于创建文明行业的文件指示精神,努力做到“上为党分忧,下为民解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质量的评判标准,保障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提出了创建文明行业的基本目标:以弘扬无私奉献、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的民政孺子牛精神为核心,行业整体要达到“五好六优”的目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注重统筹协调,形成创建整体合力
针对民政系统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注意统筹协调,狠抓“五个环节”:一是在领导机制上,形成了由党政统一领导、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局文明办牵头协调、业务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内外协调、整体推进的格局;二是在层级上,通过增加街镇创建,延伸到社区,辐射到居(村)委会,渗透到居民家庭;三是在块面上,通过扩展横向相联单位创建,主动帮助基层单位解决疑难问题;四是在条线上,将创建范围前移到街道敬老院、救助所、社区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并将其作为测评、巡访、互查的重点,有力地促进了基层一线窗口的服务质量的提高;五是在链带上,从打通服务链的角度出发,理顺管理关系,疏通管理环节,使民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三、注重制度建设,确保创建长效运转
为确保创建工作长效运转,着眼于标本兼治,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建立规范运作机制。市民政局制定了《窗口行业服务规范》、《用户投诉管理办法》等20多项管理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和创建单位按照“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制订完善了各类制度规范200多条,并将岗位职责、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时限要求、收费项目标准、服务承诺、责任人、投诉电话、服务热线等内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把群众作为民政服务工作质量的最终评判者,先后聘请了228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定期进行巡查,还主动邀请38名“市民巡访团”成员到民政系统进行暗查。市民政局随时抽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强化业绩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干部职工的政绩、业绩考核内容,并将服务质量等事项同收入挂钩。
四、注重抓好队伍,夯实创建组织基础
在队伍建设中,首先抓教育培训。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为人民孺子牛”学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了1000余期职业道德、业务知识等各类培训班,两年来共培训职工4.6万人次,一线职工培训率达100%。其次抓弘扬先进。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群众中多层面开展文明评比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两年来,共评选表彰各类先进典型400多个。
五、注重求真务实,把握创建正确方向
在创建文明行业中,全市民政系统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作为创建的重点,扎扎实实为百姓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送温暖。重点集中在6个领域:一是尽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保障问题,注重政府救济与社会互助的有机结合,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活;二是热情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婚姻登记服务,实行每周6个工作日全天候接待制度;三是规范实施“阳光殡葬”便民服务;四是深入开展“为老助老”活动,每年新增养老床位2500张以上,今年力争养老床位新增1万张,全市95%街道(乡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五是优抚安置工作改革创新,实现优待金申报属地化,发放电子化、管理信息化;六是扎实推进社区建设与管理,探索实体化、网格化新路子,创建模范居委会200个,模范街道30个。全市“村民自治示范(达标)区”达90%。
目前,创建工作已逐步出现了“四个转变”:一是从活动型向实事型转变,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二是从突击型向长效型转变,创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是从民政内部为主向内外结合转变,将创建工作延伸到街道乡镇,辐射到居委会、村委会,扩大覆盖面;四是从注重外部“形态文明”向更加注重实质和内涵的“功能文明”“素质文明”转变,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和发展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