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水稻按实际面积补贴市农委发布十四条支农政策
市农委3月29日发表《致全市农民朋友的支农政策公开信》,宣布了十四条新的支农政策。
主要的支农政策包括:对全市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80元;从2010年新粮上市起,国家对主产区生产的粳稻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到1.05元/斤;对全市范围内种植水稻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中央和市级财政每亩补贴现金76元。对全市范围内常年种植商品蔬菜面积在10亩以上的农户,市级财政每亩补贴60元;对全市水稻、麦子、油菜主推品种,按照精量播种的原则,实行免费定量供种(若所需种子高于精量播种量的,超出部分由农户承担);对玉米、棉花种子实行现金补贴。
为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市、区(县)两级财政对农户投保水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家禽等20个险种给予保费补贴,相关险种补贴比例由40%至80%不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市、区(县)两级财政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90%给予贴息;实行农民培训补贴;继续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上述疫苗由政府按照疫病免疫方案向养殖农户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