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年内淘汰黄标车546辆
今年以来,大名县不断加大“移动污染源”黄标车淘汰力度,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预计淘汰黄标车546辆,其中第一季度完成32辆,第二季度完成56辆,第三季度完成179辆,第四季度完成279辆。截至目前,已完成121辆,超额完成前两季度目标任务33辆。
制定印发《大名县2014年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黄标车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严把车辆入户登记 关;严格按照省、市制定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登记、旧车转入严把登记审核关;今年1月1日起,对外地转入河北省的机动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未达标的一 律不受理;对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和过户。
严格机动车检验关。实行尾气检测前置,凡参加年检的机动车首先要经过环保部门的尾气检测,对未取得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县车管所、县重点办及机动车检测线不予受理机动车检测业务、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检验标志。
加强对机动车检测和报废车的监督力度,严格黄标车限行区域。今年6月底县城区禁止“黄标车”通行,今年底,所有建制镇禁止黄标车通行。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依法予以罚款并记分。(马顺利么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