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局
宜 昌 市 总 工 会
宜人社函[2012]2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和省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县市区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 进行县市区之间交叉检查。现将《关于开展人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准备,搞好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表格,做好检查的准备工作。
附:《关于开展全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检查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全市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
交叉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的通知》(宜人社发[2010]56号)及《关于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宜人社发[2010]5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主要目的
关于开展全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交叉检查工作,目的是深入推进我市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作,完成“彩虹”计划年度目标任务。
二、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范围:各县市区。
(二)时间:2012年5月10日至6月30日。对各县市区进行实地检查,在进行自查基础上接受兄弟县市区的检查。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检查组与接受检查的县市区约定。
三、检查内容
(一)所辖区域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户数,职工人数;已组建工会组织企业户数,覆盖职工人数;送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户数,覆盖职工人数;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
(二)开展 “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情况;贯彻落实“彩虹”计划情况;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
(三)用工管理情况。劳动合同制度执行、劳动用工备案、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及实施情况。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四、检查的方法
一是听汇报;二是看有关资料;三是听取基层单位的做法、体会、经验、问题和建议。
五、检查工作的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一是组织准备,将《关于开展全市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 [2012]29号)及《关于开展人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检查工作方案》发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二是要求市直有关单位进行自查,写自查报告,填写相关表格;三是作好接受兄弟县市区组成的交叉组检查的准备。
(二)实地检查阶段
1、听取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文件、工作台帐、审核备案合同等)。
3、实地走访1—2家企业。
4、听经验、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要求和建议。收集有关管理文件。
(三)汇总阶段
各检查组7月1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告、各县市区自查报告、相关表格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和市总工会民管法律部。
六、交叉检查组成及检查对象安排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成立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提供咨询,收集汇总各组资料,总结上报省人社厅、省总工会,不参与县市区检查。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总工会自行抽调3至6人组成检查小组负责对对象县市区进行检查。第一组的检查对象是当阳、五峰、伍家区。第二组的检查对象是枝江、长阳、点军区、开发区。第三组的检查对象是宜都、秭归、夷陵区、猇亭区。第四组的检查对象是远安、兴山、西陵区。
各检查组组长由每组排列第一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担任,此次检查由组长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检查组分组:
第一组:远安、兴山、西陵区
第二组:当阳、五峰、伍家区
第三组:枝江、长阳、点军区、开发区
第四组:宜都、秭归、夷陵区、猇亭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总工会将适时抽查和指导。
七、联系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倪清梅 联系电话: 6056692 QQ: 435006529
市总工会:
联系人:罗 峰 联系电话: 6256635 QQ: 515270606
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