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出台举措强化政工人事队伍建设
近日,船山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工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的通知》,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政工人事干部队伍、提升船山组织工作专业化水平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助力全区政工人事干部队伍快速成长,激发政工人事干部在全区重点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
一是严格选拔标准。高度重视政工人事工作,督促各单位严把人选资格条件关。把思想正派、作风优良、品行端正作为政工人事干部选拔的优先条件,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党的统一领导和绝对权威作为政工人事干部选拔的必要条件;同时,要求新任政工人事干部要了解党的建设基本理论,熟悉岗位职责、业务知识、工作程序,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是规范选拔任用。政工人事干部要实行专职专干,不得多岗使用。严格按照《船山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理流程图》(遂船组通〔2015〕113号)的程序和要求,选拔人员上报区委组织部审批,政工人事干部一经任命,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整,确保政工人事干部队伍稳定,拟新补充人员按照标准严格选拔,遵守回避原则,保证政工人事干部队伍的力量充盈、后继有力。
三是注重严管厚爱。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确保政工人事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积极性;强化业务培训,分层次、多渠道地对政工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培训,采取“跟岗学习”和“集中轮训”的方式,不定期组织政工人事干部到组织部跟岗锻炼,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及时表彰、择优重用,对履职不力的及时调整,对违纪犯错的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