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公告
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上半年招考公告》中有关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情况详见本公告***1。
二、参加资格初审人选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按各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前5位的为资格初审人选;笔试成绩合格,名次在6-8名的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
为及时完成资格初审,各岗位笔试名次在前8名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指定时间到报考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考资格初审入围和递补人员名单详见***2。
三、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26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认真阅读公告有关安排,查阅***2参加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有关人员请于当日上午8:50前到达指定地点现场等候。
(二)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楼会议室第一会议室(资格初审地点交通示意图详见***3)。
四、须提供的材料
(一)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二)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可以作为补充证明一并提交。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劳动合同能够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可暂不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对有疑问的报考者,须按资格初审工作人员的要求补充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全日制学历无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根据岗位需要,用人单位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工作业绩和成果证明。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不合格的,由工作人员注明不合格原因,报考者签名确认。
(三)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结果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四)报考者身份证遗失的,须持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代替。
(五)参加初审人员请提前熟悉初审地点、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在初审现场应当自觉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文明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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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3.资格初审地点交通示意图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