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及候选个人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2〕2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企业、有关职业院校、技工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荐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候选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62号)精神,决定今年组织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我省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按照要求,我省可向全国技能人才表彰办公室推荐2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6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2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2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可向省厅推荐1名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2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1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1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并于3月15日前将候选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逾期申报无效。
二、推荐条件
(一)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条件
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中推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参加推荐:(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奖项,并坚持在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高技能人才;(2)在生产实践和工作岗位上贡献特别突出或实现重要发明创造的高技能人才;(3)在国际、国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技能人才。
(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条件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从已取得省(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推荐人员应从本地省属(及以下)各类所有制企业中推荐,原则上不能推荐中央企业的人员。
(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个人推荐条件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个人原则上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产生,主要包括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试点企业等。其中,获奖个人应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技能人才培养院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和基层企业从事技能培养工作者推荐。
三、申报材料
有关申报材料及要求、填表说明和申报表请详见***。
四、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是一项既荣耀又严肃的活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候选人与候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要求进行评选、推荐与申报。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二)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推荐的候选人及候选单位进行评审、公示,并排出先后顺序,填写推荐表(请见***8、9、10,须报电子稿)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时,必须同时上报相关音像资料。
(四)历届已经被评为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的单位不再参加本届相同层次的推荐表彰活动。
(五)所需材料的电子版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一律用光盘上报。
联系人:淦勇 联系电话:0791—86386101。
网址:http://hrss.jiangxi.gov.cn/(在高技能人才专栏可相关表格)。
***:1、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评选条件.doc
2、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推荐申报材料要求.doc
3、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doc
4、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doc
5、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专用).doc
6、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个人).doc
7、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单位).doc
8、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doc
9、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表.doc
10、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推荐表.doc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1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二、企业生产一线的师傅,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艺高超,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献计献策,总结并提出过合理化建议,被本企业或行业采纳、应用并推广。
三、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一线的教师,至20011年底,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15年,并获得过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教师。认真钻研业务,能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创新,在教学研究、校企合作、技术推广,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为人师表,在培养技能人才促进就业方面成绩突出。所教授的班级学生学习表现好、动手能力强、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就业率高,或在省部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得奖励。
***2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种类
1.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一式2份)。
2.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一式2份)。
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个人申报表(一式2份)。
4.候选人事迹材料(1份)。
5.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2份)。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
7.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吋彩色照片(“大奖”候选人每人10张;“能手”候选人每人5张,“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每人5张)。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大奖”候选人工作照10张,其中横版照片8张,竖版照片2张。照片刻制成光盘申报。
8.“大奖”候选人音像资料(2份)。
(二)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的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②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同行业领域中(地区、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③候选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
④候选人曾获得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2)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
①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大奖”、“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着重突出技能技术方面内容,“突出贡献奖”个人事迹材料突出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内容。
②候选人所获荣誉称号,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国家-国际)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的格式
①“大奖”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在2000字左右。
②“能手”候选人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事迹材料按两种格式申报:一种要求字数在1500字左右;另一种要求精选提炼在500字以内。
③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icrosoft Word格式报送电子版。
2.证明材料要求
(1)候选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包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2)候选人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并要求整洁、清晰,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3.照片及音像材料要求
(1)“大奖”候选人工作照以体现其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大奖”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2)“大奖”候选人录像应真实地反映其近期工作、学习等情况,主要内容为候选人在本岗位工作的活动;企业领导对候选人的介绍和评价;企业职工代表对候选人的评价;候选人其他优秀事例等。
(3)录像片时间为3-5分钟,建议使用高清***机,录像片以分辨率720×576的mpeg2数据格式刻录在DVD光盘上申报。录像片头应有候选人姓名、录制时间、录制单位字幕,保留2秒钟。录像片要求成像清晰,色彩还原正确,解说无杂音;片中应有候选人同期声(长10-20秒);片中出现人员应有字幕提示其姓名、职务;如遇口音较重者应同时配有发言的中文字幕。
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种类
1.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一式2份)。
2.申报单位事迹材料(1份)。
3.申报单位有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4.申报单位彩色照片10张,刻制成光盘申报。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推荐函(1份)。
(二)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1.申报单位事迹材料内容和要求
(1)事迹材料应包括申报单位概况,重点反映在高技能人才培育、使用方面的举措,取得的成绩,及通过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对本单位产生的重要影响和作用(尽量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申报单位在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中曾获得的奖项等。字数控制在3000字内。
(2)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所获奖项,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国家-国际)依次写明。
(3)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以申报单位名称为文件名、报送Microsoft Word格式电子版。
2.证明材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培训机构还应提供办学培训资质证明(办学许可证等)复印件。
(2)申报单位在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所获各种荣誉称号,需提供复印件或旁证材料,并要求整洁、清晰。
(3)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
3.照片要求
申报单位工作照片,应重点展示单位整体概貌,以及生产、培训及有关活动场面。
三、材料的申报要求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申报表、事迹材料、必要的证明材料、照片和音像资料仍实行邮寄外,相关文字材料要求全部用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邮寄磁盘(Microsoft Word方式),否则不接受推荐。
(二)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事迹材料、照片、音像资料等)属于***范围的,须按照保密规定,经相关保密部门审核把关,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行申报。
***3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填表说明
封面
1.“姓名”栏填写本人身份证和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2.“单位”栏填写候选人所在基层工作单位全称。
第一页
1.“出生日期”栏填写应与身份证和户口本中的出生年月日一致。
2.“文化程度”栏填写最终学历,如: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
3.“职业(工种)名称”栏应与职业资格证书中的(职业)工种相同。
4.“技能水平”栏应与职业资格证书一致,如: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5.“参加工作时间”栏要如实填写至年月。
6.“从事本职业(工种)时间”栏要如实填写至年月。
7.“工作单位”栏由总公司名称逐级填写,要与“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公章一致,务必填写全称。
8.“联系电话(座机)”栏填写本人办公室或车间电话,确保能够与本人取得联系(需要填写区号)。
9.“手机”栏填写本人手机号码。
10.“电子邮箱”栏填写本人电子邮箱地址。
11.“主要经历”栏从取得的最高学历填起,起止时间要连续。
第二页
1.“获得国家专利情况”栏按时间由前至后填写,并依次注明时间、专利名称、专利号。
2.“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情况”按时间顺序由先至后填写。
3.“技术革新情况”栏,填写除“获得国家专利情况”及“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情况”栏填写内容外,其他的技术革新情况。
4.“其他绝招绝技或突出贡献”栏除“获得国家专利情况”及“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情况”栏填写内容外,其他绝招绝技或突出贡献情况。
5.“职业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栏依次按照竞赛级别由高至低填写,在国家级一、二类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中获奖情况。
第三页
1.“曾荣获的荣誉称号”栏由最近一次填写,省部级或行业授予的荣誉称号(曾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需要注明获得的方式,如在第几届评选表彰活动中或某年某项竞赛中荣获。
2.“其他获奖情况”栏填写上述未被列出的省部级或行业的获奖情况。
3.“身份证粘贴处”栏粘贴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复印件上的字迹、数字、照片清楚。
第四页
1.“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由候选人所在基层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由各行业部门推荐的候选人,除各行业部门须在“***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之外,还需各省级行业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候选人,请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4.由有关中央企业推荐的候选人,请各有关中央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集团公司级公章。
注意事项
1.申报表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审核认可。
2.一律用电脑A4纸单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清楚。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4.此表需候选人所在单位加盖骑缝章。
5.表格中涉及证明人或证明材料的,请填写证明人的姓名(如本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或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
姓名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
二○一二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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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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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名称 |
| 职业资格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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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职业(工种)时间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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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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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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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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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座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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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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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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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
获得国家 | 专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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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省部级以上 | 科技进步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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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新 |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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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绝招绝技 | 或突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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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竞赛 |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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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
曾获得的 |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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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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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正面: | |||
背面: | |||
本人所在单位 | 推 荐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力资源 保障 部 门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行业 | 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全国专家评审 | 委员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5
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
(评选表彰专用)
姓名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
二○一二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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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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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名称 |
| 职业资格等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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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职业(工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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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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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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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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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座机)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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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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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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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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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 | 专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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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省部级以上 | 科技进步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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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新 |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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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绝招绝技 | 或突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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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竞赛 |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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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
曾获得的 |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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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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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正面: | |||
背面: | |||
本人所在单位 | 推 荐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力资源 保障 部 门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行业 | 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全国专家评审 | 委员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6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个人)
姓名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
二○一二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项
1.本表供申报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使用,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审核认可。
2.一律用电脑A4纸单面打印,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清楚。
3.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4.此表需候选人所在单位加盖骑缝章。
5.表格中涉及证明人或证明材料的,请填写证明人的姓名(如本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人)或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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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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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工种)名称 |
| 技能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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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职业(工种)时间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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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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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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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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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座机) |
| 手机 |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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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经 历 | |||||||||||||||||||||||||
起止时间 | 在何单位学习、工作 | 证明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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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内 容 | 证明人或 证明材料 | |
师带徒传授技术技能 | 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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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院校教学研究提高教学 | 质量方面的突出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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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得的奖励和 | 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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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获 奖 情 况 |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 |||
正面: | 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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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所在单位 | 推 荐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 部 门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行业 | 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7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
二○一二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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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省、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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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培训)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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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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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企业 □事业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 □再就业服务中心 □其他 | ||||
以下栏目企业填写 | ||||||
经济类型 | □内资 | □国有全资 □集体全资 □股份合作 | ||||
□联营 | □国有联营 □集体联营 □国有与集体联营 □其他联营 |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
□私有 | □私有独资 □私营股份责任(公司) |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私有 | ||||
□港澳台投资 | □内地和港澳台合资 □港澳***资 | □内地和港澳台合作 □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 | ||||
□其他港澳台投资(公司) | ||||||
□国外投资 | □中外合资 □外资 □其他国外投资 | □中外合作 □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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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培训情况 | 岗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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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鉴定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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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鉴定人数/占职工总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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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岗位培训数(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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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经费投入占工资总额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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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竞赛活动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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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竞赛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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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 人才情况 | 职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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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证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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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师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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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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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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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栏目培训机构填写 | ||||||
办学类型 | □政府办学 □行业办学 □企业办学 □社会力量办学 | |||||
师资情况 | 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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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中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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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名学生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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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职称占实习教师总数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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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专家担任兼职教师的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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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情况 | 在校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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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获得相应等级的技能资格证书和职业水平证书的数量和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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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一次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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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在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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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进修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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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能人才占学生总规模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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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占学生规模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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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事业费 支出情况 | 生均教学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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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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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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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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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均实习工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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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双证书学生总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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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培训生总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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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培学员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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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 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全国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8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章) 分配名额: 实际推荐人数: 女性人数:
内容 项目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 (工种) | 技术等级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
中华技能大奖 候 选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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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技 术 能 手 候 选 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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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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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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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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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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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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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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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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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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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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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2.报送候选人材料时,请同时附推荐单位评审工作情况。
***9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推荐表
推荐单位: (章)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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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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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列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
***10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个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 | 联系 电话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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