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取得新突破
自今年6月毕节市被列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来,毕节市司法局紧密结合实际,在制度设计、职责权限、人员机构、监督方式、监督质效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构建起市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
搭建制度“四梁八柱”,顶层设计实现新突破。紧扣试点工作六大任务,从“职责权限、人员机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四个维度,建立《毕节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毕节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度(试行)》等制度机制,推动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明确职责定位,监督授权实现新突破。坚持依法有序、稳妥推进,将监督权限从市级层面充分下放至县乡一级,细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工作职责,列出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本地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作用。
突出“三位一体”,机构力量实现新突破。在市县两级司法局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牌子,加强试点工作统筹指导;探索在市县两级209家行政执法部门明确监督机构,专司监督职责;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加挂法制办公室牌子,形成“县级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司法所”监督模式,监督人员由20余名增加至429名,监督体系实现全覆盖。
依托社会力量,监督方式实现新突破。探索在市县两级企业、商会、村(社区)等设立76个监督联系点,选聘社会监督员142名,集中开展监督技能培训。全面畅通监督渠道,让群众声音进得来,行政机关改得了。在全市563个行政执法部门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发布线索征集公告,办理回复群众来电来信,推行“一案一卡”及案件***回访。
整合内外资源,多元化监督实现新突破。探索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行政复议应诉、法治督察内部衔接互动,建立司法行政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会商、信息通报、案件函告等外部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案件会商、问题分析研判,推动解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选聘40名行政执法业务专家组建监督专家库,集中开展落实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从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中抽调20名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组,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抓好平台应用,智能化监督实现新突破。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软硬件设施,在金沙县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平台试点,完成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和试点工作平台搭建,实现跨部门执法信息互通互享。探索“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分析监管系统,实现可视化监督。目前,金沙县通过平台录入案由6000余条、网上制作文书400余份,开展线上行政执法办案19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