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林业局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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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估水平,取得最佳执法效果,鞍山市林业局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评估的新办法,制订了《鞍山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质量考核评估表》,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逐个按季度进行考评。评估表内容包括:严格按执法权限执法、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等7大项、18小项,以百分制进行考评。该评估表由鞍山市林业局属各单位按季度填写,年末将每名执法人员的考核情况汇总,报局法制机构,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本办法实施以来,严格规范了鞍山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效促进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绩效考核的新局面,在行政执法人员考核评估中收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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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3:45: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