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人社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近日,秭归县人社局顺利通过了县纪委对该局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验收。考核验收组在听取情况汇报、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和个别座谈后,对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据悉,今年以来,该局按照县委、县纪委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局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带动人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确保了全县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其主要做法是:
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该局制定了《秭归县人社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县人社局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县人社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县人社局党组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与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股室签订了《县人社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县人社局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承诺书》、《县人社系统党务公开服务承诺》、《县人社系统电子信息公开承诺》,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及直属机关党委成员、股室负责人和乡镇人社服务中心主任的具体责任目标和要求。
狠抓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方面,该局结合工作实际,要求每个党员干部不断拓展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一是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内监督“两个条例”等相关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职业道德和艰苦奋斗教育、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等;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各种事例和各种活动方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延伸到每个机关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全方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强化政治学习,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典型示范效应,始终坚持定期学习制度。6月份作为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月,局党组织围绕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了党风廉政教育座谈会,提高了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党员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增强了人社系统的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严格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具体规定,党组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各成员为所联系单位及分管业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都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在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时,让所属单位及股室负责人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保证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局“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过局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集体研究后再作出决定,并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三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坚持党风廉政“三保证”学习制度: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必须坚持做到每季度专题学习1次。全年局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了4次,参学率100%。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2次,参学率达100%。同时党员干部还利用休息时间进行了自学,撰写学习《廉政准则》、《爱民十戒书》、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二是保证学习内容,学习了《党章》和《***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八荣八耻”、《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行政许可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还专门购买了反腐倡廉相关的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三是保证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该局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为主题制作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心得宣传版,办学习心得专栏4期。通过组织系统地学习,使每个党员干部认识上得到了提高,所有党员干部均撰写了学习心得,收到了良好效果。(秭归人社局 胡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