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和民政大病救助
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和民政大病救助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的社会工作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和民政大病救助办理时都需要住院***原件。为确实解决老百姓住院所造成的困难,建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和民政大病救助两种政策相互协调一下,一种政策只需要收取***复印件。
提问者:yyyy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咨询了解医疗保险政策。
根据《宜昌市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政策规定,参保居民申请二次补助必须提供***原件(已在我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可提供***复印件)。
另外通过询问宜昌市民政局相关人员(救助局电话0717-6224243)后得知,可持我处提供的《宜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二次补助结算单》及***复印件向民政部门申办大病救助。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致电市医保处居民医保科,联系电话:0717-6747184,联系人:赵曾凯。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1-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