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公示(2019年度)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公示 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原则,我市已完成问题编号1、2、10、28、35的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5日(7天)。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安陆市府东南路190号 邮编:432600 联系电话:0712-522680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公示 1、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多、具体落实少,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对此,湖北省明确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但“回头看”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工作主动性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抓得不紧,甚至后期有所放松。(问题编号:1) 整改措施:1、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思想,******视察湖北***精神作为宣教重点,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各级党校主体班教学计划,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2、将深入学习领会***生态文明思想纳入“2019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推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抓好学习。3、加强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学习,积极组织参加各级举行的培训班,提升干部专业素养。4、将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工作主动性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抓得不紧等问题,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5、将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有关问题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在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工作中,严格执行生态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 整改成效: 1、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载体,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党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主体教学及主题教育宣讲计划,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2、将***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精神纳入2019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3、充分运用湖北、孝感干部在线学习和“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学习。积极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省、孝感市开展的污染防治专题学习班,提高干部理论、专业素养。4、每半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交办并开展严格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取得实效。5、市委组织部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信息沟通,每月报送干部监督信息情况,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把干部生态环境方面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 2、态度消极被动。湖北省磷化工产业集聚,长江流域总磷污染问题突出。整改方案要求,严控磷铵、黄磷、化肥等磷化工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但负责牵头的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均未制定磷化工产业准入和产能置换相关政策以及具体实施要求,致使整改要求难以落地,工作十分被动。(问题编号:2) 整改措施:1、根据湖北省关于磷化工产业准入标准和产能置换相关政策及其具体实施要求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项目准入有关业务培训,做好项目备案监督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磷化工项目,坚决不予通过;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整改成效:1、完成华鑫化工三氯化磷危化线拆除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以及产能过剩项目各项规定和产业政策,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磷铵、黄磷、化肥等磷化工过剩行业。 3、督察发现,湖北省一些地方环境质量改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督察整改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仍然突出。在一些具体整改任务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敷衍应对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推进整改不力,特别是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方面,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问题。(问题编号:10) 整改措施: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整改责任担当,狠抓整改工作落实。2、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将整改工作纳入对各地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目标,确保整改取得实效。3、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为契机,加强日常调度和督促检查,坚决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认真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依法依责履职能力。4、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的群众信访举报件进行梳理排查,针对未彻底解决的信访举报件,由各责任单位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5、严格按照《***问责条例》和《孝感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整改成效: 1、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工作,严格落实***、省、孝感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保工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2、每年度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细则,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重要内容。3、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重点整治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虚假整改、漠视群众诉求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4、不定期对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加快推进海子河、神州畜牧同兴猪场信访问题整改。5、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4、湖北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长江和两岸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湖北省高质量发展。(问题编号:28) 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把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各地、各部门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2、加强履职尽责。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强化“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快突出问题整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3、加强督查督办。将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工作计划,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工作主动性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抓得不紧等问题,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顺利完成,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4、严肃追责问责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 整改成效: 1、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载体,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党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主体教学及主题教育宣讲计划,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2、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同志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责任上肩、措施落地。3、每半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交办并开展严格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取得实效。4、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5、湖北省委、省政府要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回头看”和专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程序移交湖北省委、省政府,并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备案。请湖北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问题编号:35) 整改措施:1、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精神 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整治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对照督察反馈意见清单,逐一厘清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问责条例》,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孝感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对督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 整改成效: 1、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重点整治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应对、虚假整改、漠视群众诉求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