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文明新的理论创新和伟大实践
党的十七大,我们党首次把“生态文明”这一理念写进党的行动纲领。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生态文明”是奋斗目标中一个全新的要求。到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要达到四个愿景:一是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二是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三是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四是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我们党又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完善,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这不仅是我们党又一新的重大理论创新,也是我们党率领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实践。
6月底,省委召开了十二届七次全会,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7月中旬,市委召开五届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市政府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金华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既是对省委《决定》的贯彻和落实,更是对金华生态文明建设的动员和部署。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抓好落实。
一、学习和领会生态文明的含义
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从狭义方面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相并列的人类社会文明形式之一,重在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体现的是人类尊重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融的关系;从广义方面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新型文明形态,它以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作为行为准则,建立健康有序的生态机制,实现经济、社会、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种文明形态表现在物质、精神、政治等各个领域,体现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等方面和谐发展,充分反映了人类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
二、生态文明与其他文明形态的关系
生态文明与其他文明形态关系十分密切。一方面,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离不开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没有良好的生态条件,人类既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也不可能有高度的精神享受和政治享受。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最深刻的生存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生态文明,就不可能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们对此有了深刻的认识。
另一方面,人类自身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体,必须将生态文明的内容和要求内在地体现在人类的思想意识、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法律制度中,并以此作为衡量人类文明程度的一个基本标尺。也就是说,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内在地要求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平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内在地包含着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思想观念和精神追求;建设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内在地包含着保护生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法规。这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也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三、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最高的文明形态
生态文明建设的兴起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世界性革命,是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后进行的一次新选择,是建立在人类文明发展史的基础上,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一种新的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最高形态的文明。生态文明是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环境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成果的总和,是人与自然交流融通的状态。它要求人类在文化价值观、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结构上都应体现出一种人与自然关系崭新的视角,应该用更为文明而非野蛮的方式来对待大自然,区别于以往强调的是不尊重自然、不尊重自然规律的人类的主观意志。生态文明观的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在建设和发展的实践中,再也不能干“人主宰或超越自然”主观意志主导下的“大办钢铁”之类的傻事了。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要创造新的形式,改造传统的物质生产领域,形成新的产业体系,如循环经济、绿色产业;在精神文明领域,要创造生态文化形式,包括环境教育、环境科技、环境伦理,提高环保意识;在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环境问题进入政治结构、法律体系,成为社会的中心议题之一,特别强调人与人的和谐相处、人与环境的友好共处、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与科学发展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都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托;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基本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思想意识上实现三大转变:必须从强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人定胜天”等理念,向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转变;必须从粗放型的以过度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增长模式,向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方式转变;必须从把增长简单地等同于发展的观念、重物轻人的发展观念,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发展理念转变。
建设生态文明,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建立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文明形态。在建设生态文明新的伟大实践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在一系列的具体工作中,更要明确和担当起责任,组织开展各种各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和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求真务实,做好并实施好生态发展规划,使生态文明建设有章可循,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整治环境污染突出问题,真正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淡化片面的GDP政绩观,尊重自然,尊重客观规律,杜绝不计成本、不计后果、严重影响和谐发展的所谓“开发建设”,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重视构建和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保障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公共财政重点向建设生态文明倾斜,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作者为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徐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