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十七十八批案件全部分解落实
12日、13日,鞍山市共接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60件,其中重点案件12 件。市工作协调组已将60个案件全部分解完毕。
从受理地区和部门上看,海城市15件,台安县4件,岫岩满族自治县8件,铁东区10件,铁西区3 件,立山区7件,千山区2件,高新区1件,千山风景区1件。铁西区、海城市合并1件,千山区牵头办理,水务集团、铁西区协同办理1件,高新区牵头、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协同办理1件,水务集团牵头、高新区协同办理1件,水务集团牵头办理,市环保局、经开区协同办理1件,铁东区牵头、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千山区协同办理1件,市环保局1件,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经开区协同办理1件,高新区牵头、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协同办理1件。
从信访案件的类型看,涉及水污染21件,大气污染9件,土壤污染1件,生态破坏7件,垃圾9件,噪声污染14件,油烟6件,扬尘6 件,其他12件,多污染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