泖港镇泖港城管中队开展法制培训
2017年2月23日,泖港中队严格按照法制专项培训计划,如期开展了本年度首次法制培训,本期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上海市绿化条列》中城管执法的10类案由,并由骨干队员与全体在编队员交流近期与园林署、居委会联合处置的绿化案件。在“人人会办案,人人能办案”的指导方针下,法制培训工作得到了中队领导的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会由中队教导员主持,中队法制员主讲,中队全体一线执法队员参加。
学习培训中,法制员以《上海市律法条例》第41条-第45条为核心,结合中队实际情况,重点解读擅自修枝与破坏绿化案件违法行为定性、法律依据、取证要点、取证技巧等多个角度进行了交流解读。同时,为了切实提高办案实战水平,达到培训效果,由主办新旭路居民擅自修剪行道树案件的人员介绍该案件处置情况,并提示要求:现场处置得当、依法走程序、工作留痕迹、避免发生类似2015年崇明县城管执法大队对违法建筑不正确履职事件。
经过讲课、讨论、总结等过程,明确了绿化案件程序,与协查单位合作要点,提高了办案技巧,统一执法程序,为今后在方面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达到了本次法制培训的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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