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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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07213 | 分类: | 土地;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1-04-02 | ||
标题: | 枣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
文号: | 枣征启字〔2021〕022号 | 主题词: | 土地现状;构筑物;建筑物;土地管理法;土地总面积;树木;城市总体;工业项目;规划布局;批次城市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人民政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枣阳市2021年度第1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枣阳市经济开发区靳庄社区、南城办事处霍庄社区,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523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枣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和城市建设需要,拟建设一处住宅和工业项目,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之日起,由枣阳市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相关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抢种、抢栽植被、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抢建、抢栽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着物、植被、树木等,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枣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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