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
为保证我市“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对水利发展的需要,根据《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水利发展概况
(一)主要特点
“十五”期间,全市完成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达20.7亿元,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4.3亿元,群众和社会投入15.9亿元。加大了防洪工程、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工程、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等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1、供水安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成为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到2005年末,全市共有各类水源和供水工程7188处,其中中小型水库29座,塘坝54座,调水工程6处,提水工程29处,引水工程22处,水井7048眼。担负着全市工业用水、城乡生活用水和140多万亩农田灌溉用水的供给任务,年供水能力达12.03亿立方米,人均年供水能力317立方米。不仅保障了正常年份全市城乡生产、生活用水需要,而且在近年连续干旱的情况下基本满足了城乡生产、生活用水。
2、防洪安全体系建设跃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全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安全保障。“七五”至“十五”期间,全市防洪安全体系建设重点对辽河、太子河、浑河、大辽河、绕阳河5条大河进行了综合整治,并都达到了50年一遇防洪标准,大洋河城镇段也达到了50年一遇防洪标准,大河的防洪标准上了一个较大的台阶。加上已建成水库,大河防洪基本上已形成了以水库调蓄和河道堤防抵御相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已经全面启动,开展了鞍山市、海城市、岫岩县城市防洪工程,并把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环境建设结合起来,在增强城市防洪能力的同时,提升城市总体形象。农村中小河治理全面展开,大部分河段已由过去的无设防提高到5—10年一遇防洪标准。防汛调度指挥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进展,建成省、市、县水情、雨情信息传输、处理系统,建立健全了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洪抗旱责任体系。
3、水土保持生态体系建设初具规模,生态恶化得到有效控制,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鞍山市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加大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力度。“十五”期间,全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6万亩,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0%,建成各类小型水保工程20960座,加强了城市水保建设,重点进行了矿山尾矿库水土保持生态恢复建设,城乡生态环境大为改善。
4、粮食生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得到巩固提高,为稳定城乡经济发挥了巨大作用。截止2005年末,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142万亩,占耕地面积38%,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1万亩,建成西四、温乡、千山等中型灌区,万亩小型灌区数十座,电力灌溉站20多座,灌溉电井3400多眼(不包括小机井)。全市173万亩低洼易涝耕地,经过多年建设已基本达到10年一遇排涝标准,有一级排水站150座,排水能力801.8立方米/s,排水干渠215条,配套桥涵8724座,形成了我市粮食生产保障体系,为保证全市粮食生产稳定、保证农业丰收做出了重大贡献。
5、改革水利管理体系,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支撑。水利法规建设和依法治水不断完善,依据《水法》、《辽宁省实施水法办法》、《辽宁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辽宁省地下水保护条例》等水法规,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了符合本地实际的水法规体系。水利管理体系建设已形成以市、县水利局、乡水利站为主体的三级行政、服务管理系统。城市水事、水资源管理也初步实现了统管,为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提供了行政、法律、组织、服务保障。
(二)主要问题
鞍山市“十一五”水利发展面临的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1、水资源短缺,缺少有效的调控工程,资源性浪费严重。鞍山市水资源人均占有量825立方米,远远低于全国的2200立方米,属资源型缺水地区。水资源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资源总量有限,时空分布不均,缺少控制性工程,开发利用率低。另一方面是浪费十分严重,农业灌溉大部分依然采用传统的大水漫灌,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低,城市供水基础设施老化,管网漏失率高达27%,加剧了水的供需矛盾。
2、河道堤防工程,虽大河整治已达到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但还存在一定隐患。一是干流堤防险工险段多,达26处。二是砂基砂堤薄弱段较多,总长78km。三是堤防工程管护和维修资金少,管理体制不一致,不完善,影响防洪安全。四是中小型河流堤防防洪标准普遍偏低,防洪标准一般为5—10年一遇,部分河道仍为无堤段,遭遇洪水极易漫堤决口,灾害损失呈上升趋势。
3、城市防洪标准低,不适应城市发展。一是城市河道障碍多,行洪不畅,防洪标准低,远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二是城乡排水矛盾突出,一到汛期年年增加农村压力。三是城市排涝标准低,排水设施老化,完好率低,排水吐口不畅。县、镇防洪也明显落后。
4、农村水利发展缓慢,后续乏力,影响农村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农村水利建设一直实行的是国家补助、地方扶持、农民自筹相结合的办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农民自筹减少,农村水利建设出现了缺少稳定资金来源,发展缓慢的现象,影响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一是排灌设施老化,缺少维修改造资金。鞍山市以排灌站为代表的排灌工程主要建成于20世纪60—70年代,以机电井为代表的农村水利工程大部分建于20世纪80年代,其建设标准是依据当时的农业生产条件及经济发展状况。目前,普遍存在老化失修、完好率低、技术落后问题,虽有部分排水站进行了更新改造,缓解了燃眉之急,但根本问题没有解决。二是排灌发展缺少资金来源,后续乏力。近几年用于发展灌溉排涝的资金明显减少,农田水利建设速度明显放慢。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繁重、迫切。四是农村水利改革难度大,路程长。
5、水土流失范围广,强度高。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45万亩,占总面积的32.6%,占全省侵蚀面积的6.5%。其中发生极强度以上水侵蚀的有38.5万亩,占全省的22.7%,是辽宁省水土流失严重城市之一。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耕地减少,土地沙化,河道淤积,水质、生态恶化,加剧水资源供需矛盾。
6、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全市水污染问题突出,鞍山市每年废污水排放量为2.68亿吨,其中南沙河0.68亿吨,杨柳河0.58亿吨,运粮河1.42亿吨,三条河流因承纳污水,已变成“红水河”、“黑水河”,无论枯、丰水期水质均为劣Ⅴ类,地表水污染又导致地下水质恶化,水污染有从城市向农村、从上游向下游蔓延的趋势。特别是杨柳河、运粮河沿岸水质越来越差,给城市供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治污任务迫切而艰巨。鞍山市地下水超采严重。区域内有海城、铁西—西郊、太平三个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137.4k平方米,漏斗区中心静水位埋深,铁西为40m、海城为11m、太平为8.5m。由于超采,地下水位下降,造成供水效益降低。
7、投入机制不健全,缺乏稳定投资来源,水事管理关系没有全部理顺,水利建设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水利资金投入普遍不足,特别是县以下预算内资金严重不足,国家规定的配套资金不落实,有的甚至挤占国家水利资金。群众自筹资金往往项目都有明确的比例要求,而政策上不允许对农民自筹进行规定,导致水利建设资金不足。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对水利的需求越来越高。不仅要加大投入,而且要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在水事管理的体制上,城市用水、节水等管理职能还没有完全理顺,水利管理在很多方面还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水利改革任重道远。
二、“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国家新的治水方针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鞍山水利在“十一五”期间,一是要继续建立完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防洪减灾保障体系、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水行政法律规章体系、水管理服务体系等五大保障体系。二是要满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水利的重大需求,加强水利公共服务的战略职能,提高防洪减灾能力、水资源供给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重点解决好鞍山大都市及县级城市的防洪、供水及生态环境问题,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城市现代化发展提供服务。三是要为农村饮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提供基础设施和保障,通过新建、更新、改造,加快农村水利建设,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创造条件。四是要通过改革体制、转变机制、应用现代科技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高效利用、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目标,走上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水利之路。
(二)发展目标
1、防洪减灾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鞍山市防洪减灾建设目标主要包括河道防洪、城市防洪和防汛调度指挥系统三个方面。河道防洪分大河和中小河,并根据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标准。大河堤防防洪标准:辽河为100年一遇,保证流量为5000立方米/s;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绕阳河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保证流量分别为4000立方米/s、5050立方米/s、8795立方米/s和1340立方米/s。并兴建两处大河蓄滞洪区,分洪流量分别为2500立方米/s和2000立方米/s。中小河道堤防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重要河段为2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南沙河城区段为100年一遇,保证流量为2430立方米/s;杨柳河、运粮河为20年一遇,保证流量分别为866立方米/s和223立方米/s;海城河、东洋河城区段为50年一遇标准,保证流量分别为3780立方米/s和4350立方米/s;鞍山市区小时降雨40mm、日降雨200mm不成灾。防汛调度指挥系统建设要实现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
2、水资源建设目标。一是在水资源管理体制上要实现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实现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等环节的统一协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二是要完善供水水源保护措施,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供水保证率,实行“优水优用,劣水劣用”,实现分功能供水和洪水、雨水、污水资源化。通过兴建引细入鞍、大伙房输水工程及中水回用,解决鞍山市2010年用水问题。三是要实现鞍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2010年的各项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120立方米以下,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到15%以下,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城市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用水量每人每天240升以下,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50%以上,城市计划用水率达到96%以上。
3、农村水利建设目标。农村饮水要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口4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55%以上。农田灌溉实灌面积要达到143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6万亩,节水灌溉率达到59%以上。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1以上。涝区建设要完成排灌站更新改造50座,出口排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标准。农村小水电建设,装机总容量达到21120kw。民营水利工程将占农村水利工程的三分之一以上,水利工程建设将以市场为主体。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每年完成土石方4000万立方米,投资4亿元左右。
4、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市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5万亩,治理率达到30%以上。城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治理方案编报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率达到90%以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率达到90%以上。要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新辟水源区必须严格控制取水量,确保采补平衡。原超采区在“十一五”期间,减少开采量0.25亿立方米,采取替代水源等办法,逐步恢复平衡。供水水源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城区消灭劣Ⅴ类水质。湿地保护,要恢复台安大麦科湿地自然生态。
(三)2020年水利规划目标分析与测算
1、防洪体系建设规划目标。大河堤防工程,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完成全部主要险工险段的整治,堤防及堤防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分洪、蓄滞洪区建设达标,形成完整的避险逃险体系。中小河道治理全部达到10年一遇以上标准,界河及重要堤段全部达20年一遇以上防洪标准。城市防洪,全部达到国家规定设防标准,形成较完整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防汛调度指挥系统实现完全现代化。
2、水资源及供水建设规划目标。兴建石湖水库和引石入鞍工程,开发西部平原地下水源,为鞍山市区增加年供水能力7亿立方米以上,保证鞍山市经济发展和生活用水需要。要通过兴建中央堡水源、红土岭水库解决海城市的用水问题。通过开发地下水源,解决台安县的用水问题。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水资源保护、加强取水、用水管理等综合措施,为全地区提供一个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和谐环境,以支撑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鞍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指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100立方米以下,工业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至8%以下,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70%以上,城市计划用水率达到98%以上。
3、农村水利建设规划目标。全面解决鞍山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全部实现自来水化,全市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83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96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涝区全面完成排灌站更新改造,排涝能力全面达到10年一遇以上标准。民营水利工程将占农村水利工程的主体,水利工程建设实现市场化。
4、水土保持与水生态建设规划目标。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万亩,矿山恢复治理达到80%以上,规划区内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地表水污染源将基本得到治理,地下水将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水源地、湿地将全面得到保护,城乡水环境将全面改善,为全市生态安全提供保障。
三、水利发展总体布局
(一)鞍山市水利发展的分区、特点和主要建设任务
鞍山市水利发展布局必须根据不同地区、抓主要矛盾来安排。不同的区域具有不同的水问题,考虑区域的差异性,划分不同类型的水利发展分区,根据其特点确定其主要建设任务。结合鞍山地区实际情况划分为四个区域,即中部平原区、西部低洼易涝区、东部山丘区及城镇周边区。
1、中部平原区。范围为沈大高速公路以东至山丘区边界,包括海城市腾鳌、大屯、甘泉、南台、八里、毛祁6个镇。本区属沈大高速公路和长大铁路沿线经济开发带,其特点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是粮、油、菜生产主产区和“两高一优”农业生产基地。该区地表水无控制性工程。地下水贫乏,属于贫水区。本区水利建设主要任务是要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搞好灌区配套、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和加快农村饮水、防病改水工程建设。
2、西部低洼易涝区。范围为沈大高速公路以西地区,包括海城市东四、东四方台、耿庄、新台子、感王、牛庄、望台、西四、温香、高坨等乡镇及台安全部,该区地处辽河中下游平原,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降雨量***6.7mm,地处辽河、浑河、太子河冲积平原,一般海拔5—20m,境内有河流及过境河流15条,池塘较多,易发生洪涝灾害,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丰富,是我市地下水集中地区,为我市商品粮生产基地。该区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大河防洪、涝区排水、灌区配套改造、农村饮水、地下水开发和湿地保护等工作。
3、东部山丘区。位于我市东部,主要包括海城市王石、马风、牌楼、析木、岔沟、接文、孤山、英落等乡镇及岫岩县全部,为千山山脉向西南的延续山区,属于北温带湿润地区,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775—933mm,境内沟岔交错,河川密布,有50多条溪流迂回于大小山岭之间,地表水资源丰富,水质无污染。目前境内大洋河及支流东洋河、哨子河上尚无控制性枢纽工程,地表水开发程度低。该区又为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其水利建设主要任务是建设大型蓄水工程和跨流域调水工程向城市供水,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提高山区河道的防洪标准,兴建农村饮水工程,发展小水电等。
4、城镇及周边区。包括千山区全部及市区、县城区,该区农业以发展“菜篮子”工程为主,是城市蔬菜、水果生产基地。本区内的南沙河、运粮河、杨柳河三条城市河道,承担着大量工业废水和城市居民生活污水,河水污染严重,属超Ⅴ类地表水。地下水超采严重,已形成了三个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137.4k平方米。城市河道的防洪标准也普遍较低。因此,上述问题的存在已严重影响了城市生态环境、城市供水、城市防洪安全及周边农业生产。该区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整治河道提高防洪标准,搞好地表水污染治理和矿山恢复治理,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大力推广先进技术节水,建设节水型城市,搞好城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行政区划与水利分区的关系
行政区划与水利分区不一致主要体现在海城市。海城市位于鞍山市南部,地势由东向西倾斜,依次按低山、平原、沿河自然分布。水利分区,依次划为东部山丘区、中部平原区、西部低洼易涝区。台安全县划分为西部低洼易涝区,岫岩全县划分为东部山丘区,千山区及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和鞍钢厂区全部划分为城镇及周边区。
(三)“十一五”鞍山市水利发展的主要专业规划布局
1、水资源配置布局。鞍山市城区用水供需情况是,现有市区年供水能力4.46亿立方米,规划2010年年需水量5.82亿立方米,年增加供水量1.61亿立方米(其中0.25亿立方米用于地下水减采平衡);2020年规划年需水量7.21亿立方米,年增加3.59亿立方米。解决鞍山市区用水,规划采取跨流域调水,兴建大中型水利供水工程。近期兴建“引细入鞍”工程,年增供水能力0.55亿立方米;兴建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2002年—2007年),年增供水能力2.2亿立方米;建污水处理厂(2003年—2010年),实行污水回用,年增供水能力0.2亿立方米,以解决2010年前鞍山市城市用水问题,预计工程总投资6.2亿元左右。远期到2020年规划建设石湖水库,向鞍山年供水4亿立方米,解决市区用水问题,预计工程总投资9.9亿元左右,并把兴建温香水源、西佛水源、黄沙水源(投资6.39亿元,年供水量1.***亿立方米)作为备用方案。
海城市用水供需情况是,现有年供水能力0.229亿立方米,规划2010年年需水量0.328亿立方米,年增加供水量0.1亿立方米,规划通过将鞍山自来水公司海城水源地返还海城市,解决2010年以前海城市缺水问题;2020年年需水量0.41亿立方米,年增加供水量0.18亿立方米,规划通过新建中央堡水源工程年增供水能力0.8亿立方米,解决2020年以前海城市缺水问题。
台安县用水供需情况是,现有年供水能力0.067亿立方米,规划2010年年需水量0.086亿立方米,年增加供水量0.019亿立方米,规划2020年年需水量0.11亿立方米,年增加供水量0.043亿立方米。“十一五”建设台安第二水源工程,作为水源储备项目,年供水量1095万立方米;2020年用水通过扩建地下水源工程解决。
岫岩县用水供需情况是,现有年供水能力0.061亿立方米,规划2010年年需水量0.075亿立方米,年增加供水量0.018亿立方米,规划2020年年需水量0.1亿立方米,年增加供水量0.039亿立方米。规划2008年—2010年建设三尖石砬子水库工程,作为岫岩县城镇后备水源储备项目,可每年向岫岩县供水0.32亿立方米,解决岫岩县城2020年前的供水问题。
2、防洪工程布局。鞍山市城市河道治理,南沙河城市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2003年开工,2010年竣工,工期8年,总投资6.2亿元;运粮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2007年开工,2008年竣工,总投资1.08亿元;杨柳河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2006—2010年完成,总投资1.73亿元。大河险工险段治理,规划治理辽、浑、太大河兑岸险工8处,砂基砂堤防渗处理23处,清淤疏浚重点工程6处,建设蓄滞洪区2处。中小河道治理,规划布局以县、乡为主,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安排。
3、农村水利建设布局。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解决40万人饮水问题,其中海城12.5万人、台安10万人、岫岩10万人、千山7.5万人,到2020年全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十一五”期间要对全市现有的西四、温香、通江子等中型灌区进行重点节水改造,通过对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续建配套改造,以达到节水目的。同时,要开展对万亩以上的灌区的配套建设与节水改造,以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效率。节水示范区工程建设,每年完成节水灌溉面积4万亩,到2010年发展到56亩,到2020年发展到96万亩。涝区工程建设,2010年前主要任务是更新改造排水站50座,同时搞好排水闸、桥涵、建筑物等配套建设。到2020年前,完成涝区其他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使排涝全面达到10年一遇以上标准。
4、水土保持工程布局。水土保持建设将根据不同的水保分区,采取不同的措施。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主要采取管护为主的措施。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主要采取治理为主的措施。“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完成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万亩,每年不少于21万亩。2020年前再完成250万亩。治理方案和措施依水蚀区的特点而定。大洋河流域低山丘陵水蚀区治理(包括整个岫岩县),主要采取建设完整的坡面、沟道拦蓄工程体系,增加入渗,减少泥沙流失措施。浑太流域丘陵水蚀区治理(包括海城市、千山区东部山区),主要以坡耕地治理、退耕还林,沟壑治理为重点。通过治理,保护土地资源。沙丘风蚀区治理(包括台安县西部沿河乡镇),主要是开发利用水资源,建设基本草场、林草,为发展高效林牧业、大面积恢复植被创造条件。城市综合侵蚀区治理,主要依照拦蓄、覆盖、监督的原则,加强城市水保工作。矿山恢复治理,主要根据矿区生态环境,采取生物措施并配以工程措施来实现重建。
5、生态环境建设布局。“十一五”期间,主要安排大麦科湿地保护建设。规划通过封育性保护,配以工程措施,恢复原有湿地生态和植被。2010年前在大麦科、八家子、南岗子三块核心区恢复标准化芦苇沼泽面积416k平方米,全部实现退耕还苇;同时恢复旧绕阳河、小柳河堤内的湿地植物348k平方米;在已有蓄水工程的基础上,增设两道拦蓄工程,增加小柳河水量,建立稳定的河道水域生态恢复区。
四、“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重点项目规划
(一)防洪重点工程项目规划
加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对大河险工进行彻底整治,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建立完善的防汛指挥决策系统。规划项目9项,具体包括:
1、鞍山城市防洪工程(续建项目)。鞍山市1999年被国家防总列为全国重点防洪城市,市区有过境河流3条,即南沙河、杨柳河和运粮河,均为太子河左侧支流。南沙河现有防洪标准10—20年一遇;杨柳河、运粮河现有防洪能力5—7年一遇。规划近期防洪标准:南沙河左岸100年一遇,右岸50年一遇;运粮河、杨柳河城市段为20年一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南沙河新修加固堤防17.79公里;杨柳河整治16公里、运粮河整治5.5公里;兴建城市排内水工程和城市拦蓄调洪工程。通过疏浚淤积井管、建设蓄调水湖、泡,增加水域面积,以增强城市排涝调蓄能力,保证城市排涝小时降雨40mm、日降雨200mm不成灾。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3亿元。“十五”期间已完成投资0.65亿元,“十一五”规划投资10.65亿元。
2、海城市城市防洪工程(续建项目)。海城河是太子河的支流,全长88.2公里,河道平均比降1.74‰,流域面积1310平方公里,流域内耕地面积47万亩。规划防洪标准:规划近期城区段堤防右岸为50年一遇,左岸为20年一遇。其他城镇河道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远景规划海城河上游红土岭水库建成后,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城区段河道治理长度27km,堤防整修长度53km,修建橡胶坝2道,险工治理六处。需动用土方254万立方米,浆砌石1.3万立方米,砼2.7万立方米,堤顶柏油路面2.2万平方米,砂石路面1.24万平方米,干砌石3.8万平方米。投资估算为10091万元。“十五”期间已完成投资3400万元,“十一五”期间规划投资6691万元。
3、岫岩县城市防洪工程(续建项目)。东洋河是大洋河主要干流,发源于岫岩县偏岭镇一棵树岭南侧,河源高程为928.90m。流经偏岭、兴隆、岫岩镇和杨家堡、岭沟等乡镇,与哨子河汇合为大洋河,流域面积为1961.6k平方米,河道平均比降为2.19‰。东洋河由北向南环绕县城,包围整个岫岩镇,因此,开发利用城镇段东洋河资源,提高城市防洪标准,改善环境建设,对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加快旅游业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城镇人口生活质量有着重大意义。近期规划防洪标准,堤防右岸为50年一遇,左岸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远期经过综合整治后,左岸堤防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根据防洪要求,左岸的安全超高为1.5m,右岸的安全超高为2.0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加固垃圾堤400m,左岸新建钢筋砼挡土墙1838m,右岸新建钢筋砼挡土墙2400m,清淤河床1985m,砍伐堤外树木和清除阻水障碍;建设橡胶坝一座;改扩建东洋河大桥;沿河水面建设河滨公园。完成土方56.92万立方米,回填22.54万立方米,抛石0.4万立方米,碎石垫层0.26万立方米,砼7.10万立方米,钢筋21***.8t,帷幕灌浆4238m。投资估算11600万元,“十五”期间已完成投资5400万元,“十一五”期间规划投资6200万元。
4、鞍山市防汛指挥系统建设(续建项目)。“十五”期间,市防汛指挥系统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从总体看,市防汛指挥系统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防汛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低,软件功能有限,无法把信息采集、处理、传送、汛情分析、预测、调度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未形成能为防汛指挥各项任务提供决策支持的完整的应用系统,因此远不能满足防汛指挥决策的需要。“十一五”期间急需建设适合全市防汛指挥决策需要的先进实用、高效可靠的决策支持系统。投资估算。鞍山市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估算总投资3000万元,“十五”期间已完成投资180万元,规划“十一五”期间投资2820万元,用于网络规划建设、设备购置、软件开发等。
5、大河险工治理工程(续建项目)。鞍山市境内流域面积在5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辽河、浑河、太子河、绕阳河、大辽河、大洋河等6条。由于鞍山市地处辽、浑、太三大河的下游,大河险工多,是防洪的心腹之患。目前亟待治理的险工仍有20处,其中:辽河1处、浑河7处、太子河1处、大辽河2处、大洋河9处。规划总投资5500万元,“十五”期间已完成投资1300万元,“十一五”期间计划投资4200万元。
6、中小河流整治工程(续建项目)。鞍山境内中小河流众多,堤防防洪标准普遍偏低,防洪标准仅为5—10年一遇,部分河道仍为无堤段,遭遇洪水极易漫溢决口,灾害损失呈上升趋势。“十一五”期间,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期分段治理中小河道。有堤段按标准加高培厚,增加堤顶宽度,解决堤防断面不足问题,发展道坝结合;无堤段河道,变无堤为有堤。防洪标准普遍达到10年一遇,重点河段要达到20年一遇标准。投资估算15400万元,“十一五”期间投资15000万元。
7、水库除险加固(续建项目)。我市有中小型水库29座,“十五”期间,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1座。“十一五”期间,对英房水库、朱戈水库、杨罗水库和上石桥水库等五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除险内容包括:大坝防渗处理、溢洪道维修、输水洞整修。计划投资1000万元。
8、南沙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新建项目)。南沙河整治二期工程治理范围是从七号桥上游700米处至千山正门河段,整治河道长度16.9公里,并结合鞍千路改造,把防洪工程与景观工程有机地结合起来。计划工期从2007年至2010年,工程总投资60000万元;
9、砂基砂堤防渗工程(新建项目)。鞍山市地处辽、浑、太、绕、大辽河中下游地区,地势低洼,堤身高、基础差,有三分之一左右堤段为沙基砂堤,1975年海城地震时震损严重,同时由于一些河道裁弯带来的背河、改道等问题,使大河堤防工程存在大量暗裂隐患,堤基粘、壤土覆盖层薄,一遇洪水,散渗、管涌、渗漏严重,成为防洪工程的重要隐患。全市现有大河沙基砂堤总长69.4公里,占大河堤长的25.3%。其中,辽河20公里、浑河23.7公里、太子河18.8公里、绕阳河1.3公里、大辽河5.6公里。“十一五”期间计划每年处理7公里,规划总投资1000万元。
(二)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水生态环境工程项目规划
规划目标:解决鞍山地区“十一五”和以后一个长时期的生产、生活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水生态平衡。规划项目11项,具体包括:
1、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新建项目)。节水型社会建设包括制度建设、规划、研究、工程建设和增强能力与意识5个子项目。其中制度建设子项目包括制定《鞍山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鞍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鞍山市非常规水源建设管理及使用鼓励办法》、《鞍山市水务产业市场运作改革方案》、《鞍山市城市供水管网管理改革方案》,修订《鞍山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规划研究子项目包括鞍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目标与生态需水研究、鞍山市水资源合理配置与初始水权分配研究、鞍山市供水市场化运作机制建设与实践研究、雨水利用实用技术研究、鞍山市水权交易规则与水市场建设研究、鞍山市城市供水管网优化调度系统研究、鞍山市用水水平与用水结构的现状分析和预测研究、鞍钢循环用水工业模式研究、发达地区中小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模式研究、中等流域水资源管理研究、小城镇污水处理模式研究、杨柳河沿河地区地下水污染治理及相应恢复措施研究和矿山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研究等。规划子项目包括鞍山市水资源利用规划、鞍山市节约用水规划、鞍山市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鞍山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等。工程建设子项目包括农业节水改造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城镇供水系统改造、城镇节水技术开发推广、水资源监测与管理、水资源生态修复和雨水利用工程等七个方面17个子项目。增强能力与意识子项目包括能力建设、宣传教育、公众参与等方面分项目。规划总投资293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50万元,用于制度建设、规划、研究、增进能力与意识子项目2930万元。
2、大伙房输水工程(续建项目)。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是从桓仁水库坝下风鸣水库取水,将水引至浑河支流苏子河,并注入浑河上的大伙房水库。经大伙房水库反调节后,向我省中部地区六城市供水的一项跨流域调水工程。工程设计引水流量60立方米/秒,多年平均调节水量18.03亿立方米,总投资54.55亿元。一期工程需我市投资14210万元。该工程2002年10月动工,计划2007年12月竣工,该工程达产后计划每年向我市供水2.88亿立方米。“十五”期间我市已完成投资9050万元,结转“十一五”投资5160万元(该项目为水利部门规划归口,项目因此纳入水利规划,投资与经济评价本次也纳入水利规划)。
3、引细入鞍工程(续建项目)。引细入鞍工程是引汤入鞍工程的扩建工程,是将细河水引入兰河,再引入汤河,然后通过引汤入鞍工程引入鞍山。“引细入鞍工程”取水头部在本溪市下马塘镇附近,出口布置在现“引兰”工程进水口的上游约300米处,最大引水流量为5.6立方米/秒,平均每年从细河引水4000万立方米,加上区域调水,“引细工程”预计可给鞍山增加供水5500万立方米/年,基本可解决我市2005—2010年间用水短缺问题。工程主要包括:取水头部至水源泵站引水管道扩建工程;水源泵站扩建工程;原输水管道扩建工程;汪家峪净水厂扩建工程;净水输、配水管道扩建工程;东山高地水池改扩建工程;市区管网改造工程;千山旅游开发区供水工程。工程总需40万工日,动用土方3万立,水泥2.38万吨,钢材3074吨,砂石9.25万立,块石1.1万立,柴油357吨,炸药502吨。工程预计总投资为42770万元,“十五”期间已完成投资11000万元,结转“十一五”投资31770万元(该项目为水利部门规划归口,项目因此纳入水利规划,投资与经济评价本次也纳入水利规划)。
4、地热水统一配置工程(新建项目)。鞍山市地热水资源丰富,有千山区倪家台、汤岗子、海城东四方台和岫岩仙人嘴等四个地热水保护区。为有效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地热水资源,“十一五”期间,拟在四个保护区内,建成地热水统一配置工程。工程采用管路联网,微机自动控制供水量,以水温高、水量大的地热水井作为主井,其余为备用井,低温地热水井作为观测井。根据用水单位需要,通过调频水泵提水,输送到供水管路,使一部分地热水进入各用水单位的储水池(或水塔)中,一部分进入新建的蓄水池作为备用。该工程需新打井20眼,铺设管线24.6公里,新建蓄水池8个,总投资4000万元。
5、温泉文化村建设(储备项目)。规划在千山区倪家台地热水保护区建成一座集旅游、观光、休闲、渡假为一体的地热水综合利用、梯级开发的示范中心。文化村拟建在千山风景区内的千山温泉度假区内,地理位置优越。计划投资3000万元,项目采取招商引资的途径吸引外资或民营资本建设。
6、上英水库扩建工程(储备项目)。上英水库位于五道河,总库容3781万立方米,调节水量1871万立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满足海城城市供水要求,将马风河水调入上英水库。在什司镇东腰村修400米拦河闸坝和520米引水隧洞,修建18公里输水管道,建日净化水量25万吨的净水厂工程。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可解决工业用水2.4万吨/日。该工程可保证拟建于海城市南台镇的“东四型钢厂”的2万吨/日用水需求。
7、海城河——太子河傍河取水工程(储备项目)。工程建设地点,海城市境内沿太子河东侧呈条状分布,长度约45公里,行政区划包括原新台子镇(开采资源量为5.45万立方米/日)、耿庄镇(开采资源量为6.2万立方米/日)、望台镇(开采资源量为6.***万立方米/日)、东四镇(开采资源量为4.22万立方米/日),该地区地处冲积平原孔隙水水文地质区,地下水埋深0.5—3.0米,含水层岩性为细砂、中砂、粗砂,粗砂含砾。一期工程布井计划由东四镇大榆沿海城河布至海城河口。二期工程计划由望台的刑家沿太子河套堤向新台子的小河口布置,大致可布井40余眼,可开采量为10万吨/日,满足西洋钢铁公司及台湾纺织工业园区的远期需水量,投资估算13000万元。
8、台安二水源工程(储备项目)。工程选址在城郊乡雅化村,取水范围198.9平方公里,地下水多年平均补给量6620万立方米,可开采量5690万立方米,该区内总用水量3590万立方米,尚余水量2100万立方米。该工程规划在该区内均匀布设15眼供水井,日供水量3万立方米。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
9、矿山疏干排水工程(储备项目)。近年来,伴随着鞍钢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周围(齐大山矿、东鞍山矿、眼前山矿、大孤山矿)矿产资源开采量猛增,开采深度及范围不断增大,四矿区开采面积已达44平方公里,地下水疏干量及疏干范围也不断增加,导致地下水降落漏斗不断扩展,漏斗区面积已超过100平方公里,周边地区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矿区周边水位已降至40—50米,局部地区第四纪地下水已枯竭,给农业生产和百姓饮用水带来严重影响,矿区周围近万亩水田已改种旱田,1.5万亩水浇菜田也变旱菜园,每年仅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就达7700多万元,造成40个村15万人口因水质污染或水量不足而导致饮用水困难。为全面解决矿山深度开采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地下水位下降、百姓饮用水困难等问题,规划投资6000万元。
10、三尖石砬子水库工程(储备项目)。水库建设地点位于在东洋河上游的偏岭河上,岫岩县偏岭镇境内,坝址确定在偏岭镇包家堡子村,距下游岫岩县城约18公里,水库上游集雨面积208平方公里。总库容1.03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60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26万度,水库建成后,可向岫岩县年供水3200万立方米,可解决岫岩县的工业和生活用水问题,并可增加灌溉面积1.15万亩。三尖石砬子水库建成后,将淹没水位181米,淹没1个乡镇,3个自然屯,淹没耕地4236亩,迁移人口2884人,淹没房屋2930间,淹没林木890亩。淹没输变电线路14公里,通讯线路21公里,淹没水利设施损失170万元等。计划建设工期2—3年,工程静态总投资3.38亿元,还款利息0.61亿元,总投资3.99亿元。
11、引石入鞍工程(储备项目)。引石入鞍工程包括水库工程和引水工程。水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大洋河支流哨子河中下游岫岩县红旗乡牌坊村,距岫岩镇约40公里。水库设计坝高61米,坝长428米,总库容7.16亿立方米,兴利库容6.24亿立方米,建成后计划向鞍山年供水4亿立方米,向岫岩县城年供水0.3亿立方米。引水工程,用小荒沟水库做反调节库,在石湖水库以上14公里赵虎沟建取水工程及加压泵站,将水输送到小荒沟水库,然后从小荒沟水库通过自流将水送到鞍山市大孤山水厂,经水厂送到各用户,全线比降为1/1200。“引石入鞍”工程计划工期为6年,总投资需26.99亿元,其中建石湖水库需9.87亿元,建小荒沟水库需2.67亿元,输水管线及加压泵站需14.45亿元。
(三)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规划
规划目标:实行水土保持分区治理。
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建设。包括鞍山市的东山风景区、二一九公园、千山风景区、千山区的汤岗子镇、唐家房镇、大孤山镇、,东鞍山镇、宋三镇、宁远镇;海城市的三家堡自然保护区、九龙川自然保护区;台安县的新华、富家、达牛、新开;岫岩县的三家子镇、石庙子镇、汤沟镇、黄花甸镇、苏子沟镇、朝阳乡、大营子镇。总面积2474.88平方公里,占鞍山市总面积的26.76%,水土流失面积948.***平方公里,占本区总面积的38.33%。该区森林覆盖率较高,水土流失面积小、侵蚀强度弱。植被状况和整体景观较好,但因人为活动频繁,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景观。该区要严格控制森林采伐、开矿、开荒等建设活动,加强对蚕场、柴场及矿区的管理,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制止人为因素引起水土流失。
2、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建设。包括城市建成区、矿区;即千山的齐大山镇、千山镇、大孤山镇、东鞍山镇;海城市的矿点、石场、建筑土地等比较集中的地区;台安县的西平林场;岫岩县的牧牛乡、韭菜沟乡、大房身乡、偏岭镇、岫岩镇的兴隆办事处、哈达碑镇、石灰窑镇。总面积1799.43平方公里,占鞍山市总面积的19.46%,水土流失面积807.***7平方公里,占本区总面积的44.88%。该区主要特点是人口密度大,是工商业区及居民生活区域,人类活动剧烈,生产开发建设项目多,水土流失强度大,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既直接又严重,是水土保持的重点监督区。该区采取的主要水土保持措施是对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执法监督,严格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坚持一切生产建设项目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新建开发建设项目,没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保持方案不得审批立项;在建项目,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必须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施工,方案实施率达100%。对局部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要加强治理。
3、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建设。包括城市河道治理区和城郊小流域治理区;千山区包括东鞍山镇、汤岗子镇、唐家房镇、千山镇、大孤山镇、齐大山镇;海城市包括需治理和治理后不合格的小流域;台安县包括新台、桑林、洪家、桓洞、西佛、台安镇;岫岩县包括前营子镇、龙潭镇、新甸镇、杨家堡镇、洋河镇、哨子河乡、岭沟乡、红旗营子乡、岫岩镇和岫岩县的雅河办事处。总面积3426.41平方公里,占鞍山市总面积的37.05%,水土流失面积1259.47平方公里,占本区总面积的36.76%。由于自然和历史原因,该区水土流失严重,已严重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城市景观及城市安全,制约国民经济发展。根据其自然、社会及水土流失特点,该区应加大治理力度,治理与监督结合。首先,要组织各方面的力量,以小流域为单元,坚持“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其次,应加强监督管理,杜绝人为不合理活动加剧水土流失发生。规划项目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新建项目),规划投资20000万元;矿山水土流失恢复治理工程(储备项目),计划投资6000万元。
(四)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规划
规划目标:“十一五”期间,鞍山市要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口40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55%以上;灌溉方面,到201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要达到56万亩,节水灌溉达到有效灌溉面积的39%,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以上;涝区建设要完成50座排水站的维修改造和田间配套工程建设,使出口排涝能力达10年一遇标准。规划项目5项,分别为:
1、鞍山市农村饮水改水工程(新建项目)。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解决40万人饮水问题,其中海城12.5万人、台安10万人、岫岩10万人、千山7.5万人,规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11000万元、地方配套9000万元。
2、鞍山市排灌站更新改造工程(续建项目)。“十一五”期间规划更新改造排灌站50座,并对水工建筑物及田间配套工程进行维修改造,投资100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7000万元、地方配套3000万元。
3、鞍山市节水灌溉与示范项目(新建项目)。“十一五”期间全市规划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海城7.5万亩、台安5万亩、岫岩2.5万亩、千山5万亩),规划总投资8000万元,到2010年全市节水灌溉面积发展到56万亩。其中节水示范项目1.5万亩,投资1500万元。
4、鞍山市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新建项目)。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十一五”期间要对通江子、新华等4个中型灌区进行重点节水改造,通过对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续建配套改造,以达到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利用效率的目的。规划总投资***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1000万元、地方配套5400万元。
5、农村小水电站建设(续建项目)。新建岫岩吴家卜水电站一座,总装机容量1200KW,设计年发电量390万KW·h,投资1200万元;规划古龙电站更新改造,装机250KW,设计年发电量76.9万KW·h,投资360万元。规划总投资1560万元。(五)水利科研项目(新建项目)
共有4项,包括灌区改造中的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河道整治工程中的新材料研究、生物工程技术在矿山水土流失恢复治理中的应用研究和地热水资源评价。规划总投资1593万元。
五、投资估算与实施计划
(一)投资估算
全市“十一五”期间,规划安排重点水利工程项目20项,总投资31.66亿元。其中“十五”期间结转续建项目11项,投资19.09亿元;“十一五”期间拟建项目9项,投资12.57亿元。投资来源拟申请中央投资10.11亿元、省市配套18.65亿元、贷款3.79亿元。按建设内容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4项,投资5.22亿元;防洪除涝及防汛指挥支持系统等方面9项,投资20.34亿元;水保生态建设方面1项,投资2亿元;农村水利方面5个项目,投资3.95亿元;科研1项,投资0.16亿元;此外,规划还安排了储备项目8项,估算投资38.62亿元,纳入远期规划项目库。
(二)资金筹措与实施计划
本规划建设项目按其功能和作用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投资来源将按照工程类别安排资金渠道。防洪、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多属公益性项目,资金来源以各级政府的投入为主。本规划中资金来源分为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两部分。其中申请国家补助10.11亿元,省市地方配套22.44亿元,分别占31%、69%。年度计划实施,除少数项目有特殊要求外,一般按均衡安排。其中2006年投资8.32亿元;2007年投资5.28亿元;2008年投资7.19亿元;2009年投资6.24亿元;2010年投资4.***亿元。
(三)实施效果评价
1、经济效果评价。鞍山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将为鞍山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极大地促进鞍山经济的发展。水利事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其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它不仅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也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下面根据已建工程效益情况,采取类推方法估算“十一五”规划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1)防洪工程经济效益估算。防洪工程实施后,大河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以上标准,中小河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标准,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鞍山市洪灾的损失近些年呈越来越大的趋势,1985年洪水直接经济损失8.6亿元;1994年洪水直接经济损失10.6亿元;1995年洪水直接经济损失18.6亿元等。我们可以粗略估算工程全部建成后,将年均减少洪灾经济损失1.5亿元,建设期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减少洪灾损失0.3亿元。
(2)供水工程效益估算。供水工程全部建成后,将直接增加鞍山地区城市和工业供水量,每年1.5亿立方米,按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137立方米计算,可增加地区生产总值110亿元,水利增加值构成按3%估算为3.3亿元,即水利创造增加值每年3.3亿元。建设期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0.66亿元
(3)农村水利工程效益估算。节水灌溉“十一五”期间增加20万亩,每亩增加效益按300元计算,每年增加3000万元。治涝经提高标准后,每亩可增加收入10—30元,按15元估算,全市涝区173万亩耕地可增长2500万元以上。农村饮水“十一五”期间将解决40万人,通过饮用卫生水、自来水,减少疾病发生,减少取水用工投入,增加劳动输出,人均年经济效益按30元计算,40万人为1200万元。三项合计为每年0.97亿元。建设期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0.194亿元
(4)水土保持工程效益估算。“十一五”期间将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万亩,林果面积按50%考虑,将达到50万亩。每亩综合经济效益按100元计算,每年为0.5亿元。考虑林、果收益周期较长,按投资后第六年开始受益,从第六年到底十年,每年收益递增0.1亿元。
(5)总体效益估算。以上四方面工程全部完成后,每年经济效益合计为6.27亿元。规划总投资31.66亿元,从第一年到第五年投资依次为8.32、5.28、7.19、6.24、4.***亿元。年综合运行费按投资额5%估算,计算年限按25年,按动态计算,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2%,在允许范围内;经济净现值为1.21亿元,大于0;效益费用比为1.04,大于1。可见经济效果是较好的。
2、社会效果评价。规划实施后社会效益也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洪、涝、旱灾害将明显减少,城市也不再闹水荒,对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对粮食稳定、对城乡居民的生活稳定有巨大作用,从而对社会稳定、人心稳定有巨大意义。
(2)城市供水条件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改善将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发挥直接作用。
(3)节水型社会建设,将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4)规划实施后,对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农业基地的振兴,对改革开放都将创造巨大的潜力,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增加后劲。
3、生态环境效果评价。规划实施后,对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将产生巨大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表水污染状况将得到极大改善,影响鞍山形象的“红水河”、“黑水河”、“臭水河”将为带状水上公园所取代,人居环境、城市形象将大为改观。
(2)地下水超采将得到控制,地下水将基本实现采补平衡,水质将得到改善。
(3)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治理,森林草地覆盖率将大面积增加,山清水秀将成为农村的新形象。
(4)湿地将得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将得到恢复。
六、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做好水利前期工作及专题研究
要做好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规划工程的立项、实施及工程规模、工期、建设内容等都需要通过前期工作认真分析论证。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点、难点等问题都需要通过专题性研究加以解决。要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加强规划项目对资源、环境、社会的影响评价工作,确保其科学、经济、合理。
(二)依法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报批、发布都要严格按规划法的要求进行,规划要真正成为政府工作的蓝图。政府在实施规划过程中,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政府领导和主管部门的目标和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水利部门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内部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实施、检查、验收、评价制度,确保规划的实施,指导水利建设。
(三)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一是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特别是重点骨干工程、公益性工程没有国家的支持是不可能完成的,要选好项目,做好前期工作。要强化项目意识,要选好、选准项目,做好项目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和立项申报争取工作,争取重点工程都能纳入国家计划,获得国家的支持。二是要建立市以下各级政府预算内投入机制,要按一定比例安排水利建设资金,搞好地方自筹。三是要开放、盘活水利市场,吸纳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要把改革、对内对外开放作为主要措施,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办水利,以保障规划的实施。
(四)完善法规体系,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十一五”期间,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鞍山市要依据新水法和中央、省有关水利法规政策,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政策法律保障。“十一五”期间,市水利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鞍山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鞍山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鞍山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鞍山市水务产业市场运作改革方案》、《鞍山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方案》等地方性政策法规,经市政府或人大批准后发布执行。
(五)深化水利改革,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体制、机制、政策和服务保障
在洪水管理方面,建立健全防洪管理体制,加强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分类划分管理防洪区,建立完善洪水管理机制,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规范和调控社会管理;加强洪水的风险管理,在划区管理的基础上,绘制主要河流洪水风险图,拟定不同的管理预防方案;要编制各种防洪预案、风险预案、应急预案等。在水资源建、管、保护方面,要建立以水权管理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以水功能分区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体系,要建立以节水、提高水的利用率为目标的节水型社会,要建立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务统一管理的一体化管理服务体系。在水政、水工程建管方面,要建立完善相关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要建立规范水利建设市场,贯彻“三制”和合同管理;要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在水利投融资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要加快改革,从以政府投资为主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转变,多层次、多渠道增加对水利的投入;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水费、水行政改革等。
(六)依靠科技,推进水利现代化,加快规划目标的实现
“十一五”期间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水利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的总体技术水平,加快水利科技成果的推广,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要建立现代化的防汛调度系统,采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防洪工程(堤防、水库)数据库及防汛抗旱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决策支持系统和市级水利政务、信息服务、办公自动化系统。要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水利建设与管理人才,切实加强水利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为水利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资源,为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科技、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