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宜昌市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活动的通知
宜 昌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宜 昌 市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宜 昌 市 委 员 会
宜 昌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宜 昌 市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文件
宜 昌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宜 昌 市 交 通 运 输 局
宜 昌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三 峡 日 报 社
宜人社发[2011]46号
关于开展宜昌市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企事业单位、职业院校: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职业技能人才发展需要,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在全市掀起掌握技能、技能就业、技能创业的热潮,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1年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焊工、数控车工、汽车驾驶员、美发师等9个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活动。现将 《宜昌市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宜昌市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是按市政府要求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对于促进技能人才发展,提高劳动者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办好这次大赛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班,明确专人,落实相关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大赛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
二、认真组织,积极参赛。由于这次竞赛活动涉及的行业较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大赛要求和整体部署,积极搞好相互间的协作,按照各工种决赛排序时间表,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动员各行业的能工巧匠参赛,利用这次大赛机会,展示区域实力、企业形象和自我能力,力争赛出好成绩。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赛事活动和参赛成绩突出者,宣传一线技能人才为企业经济发展做贡献和技能就业、技能创业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宜昌市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活动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7]23号)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高技能人才成长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组织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职业技能、重视职业培训、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钻业务、比技能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证。 二、竞赛工种 焊工、数控车工、汽车驾驶员、起重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育婴师、美发师、摄影师和中式面点师等9个职业(工种)。 三、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凡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在职人员、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未持有相应级别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需报请组委会批准,方可参赛),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比赛。 四、竞赛标准 本次大赛活动各工种竞赛标准均按《国家职业标准》相关等级为基础。预赛命题以不低于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职业标准为基础,市决赛命题以不低于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标准为基础,并在各竞赛职业中结合行业、企业岗位规范,适当增加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等相关知识。 五、竞赛方式及人员组织 本次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先预赛后决赛,预赛和决赛在市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各主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中: 1、预赛。预赛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各县市(夷陵区)的预赛由各主办单位相关对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和职业院校的预赛分别由各单位和各院校负责组织实施。预赛时间由各预赛单位根据市决赛安排时间自行统筹安排。 2、决赛。决赛在市组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各主办单位具体实施,决赛采取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80%。各工种决赛时间详见大赛安排时间表(***2),地点和具体要求见各工种竞赛规则(另行下发)。 决赛人员的组织按工种由各主办单位分别牵头负责。各预赛单位按每个工种选拔3名人员组队参加全市决赛。其中:市直每个工种参加决赛组队不得少于3个,各县市(夷陵区)每个工种组队不得少于1个。参加全市决赛人员名单应于市决赛前20天由各预赛单位报主办单位审核,主办单位对决赛人员名单审核汇总后,于决赛前10天报市组委会审定备案。 六、竞赛报名 竞赛报名由各参赛单位和主办单位自行组织,参赛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宜昌市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报名表》,并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1份和二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七、竞赛费用 预赛和决赛所需经费由各参赛单位和各工种主办单位承担。决赛实行免费参赛(食宿费自理)。凡参加决赛选手工(量)具及防护用品自备。大赛启动仪式、颁奖晚会、奖金、证牌制作以及宣传、统筹等工作经费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向企业募集一点、财政支持一点、自筹一点的方式筹集经费。 八、竞赛奖励 大赛决赛设个人单项奖和组织奖两项。其中:个人单项奖取每个工种前10名选手。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1、荣获全市决赛个人赛第1名的选手,报请市政府授予“宜昌市技能状元”荣誉称号,2-3名的选手,报请市政府授予“宜昌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颁发奖金、奖牌和荣誉证书,经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晋升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最高等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三级、四级。 2、荣获全市决赛个人赛第4-10名的选手,由市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经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或四级。 3、决赛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前10名的选手授予“宜昌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参加决赛的女选手,获得前10名的授予“宜昌市巾帼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4、取得各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三峡日报”刊载带本人照片的技能简介,取得各工种前10名的选手由“三峡日报”刊登表彰名单,进行全社会范围的宣传。 5、优秀组织奖若干个。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由市大赛组委会颁发一定数量奖金,用于鼓励组织赛事有功人员。 九、竞赛时间安排 大赛从2011年5月下旬开始至2011年10月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5月:成立竞赛组委会,研究制定下发《竞赛活动方案》 6月:宣传发动,下发竞赛技术文件资料,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和院校制定预赛方案,组织预赛,选拔队员,上报参加决赛人员名单。 6-8月:各主办单位组织市级决赛。 9-10月:进行技能大赛总结和表彰 十、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在宜昌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总工会、共青团宜昌市委员会、宜昌市妇女联合会、宜昌市工商业联合会、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三峡日报社联合主办这次活动。同时,报请宜昌市政府同意成立由宜昌市委常委、副市长胡家法任主任,宜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大真、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平为副主任,各主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宜昌市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仲裁组。 各主办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竞赛组委会和办公室,并聘请竞赛项目领域的权威人士、专家学者组建技术评判团。技术评判团作为大赛最高的评审机构,具体负责制定各工种比赛项目选题命题和决赛的评审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大赛组委会主要负责统筹规划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确定竞赛工种,决定竞赛重要活动安排,督导协调各部门工作以及表彰和奖励。 2、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在市组委会的领导下,履行综合协调职能,制定大赛实施方案,具体推动实施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活动,组织协调督导各工种的竞赛工作,审定竞赛结果,提出表彰建议名单,筹集竞赛综合经费,会同相关部门筹划大赛启动及颁奖仪式。处理赛事过程中发生的投诉举报,对争议问题进行仲裁。 3、三峡日报社的主要职责:在市组委会的领导下,根据大赛活动整体安排,策划、制定及实施整体宣传工作方案,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题专栏、***报道大赛活动以及在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大赛参与部门的典型事迹等,为大赛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宜昌市总工会、共青团宜昌市委员会、宜昌市妇女联合会、宜昌市工商业联合会、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宜昌安琪集团分别具体承办焊工、美发师、育婴师、摄影师、数控车工、化学检验工、汽车驾驶员、起重机械操作工和中式面点师9个工种的竞赛活动。并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决赛场地,并配齐竞赛设施设备(工量具)。(2)制定并下发所承办工种的竞赛实施细则和竞赛技术要求。(3)筹集本行业竞赛职业(工种)所需竞赛经费。(4)宣传发动,组织动员,确保市直不少于3个队参加市决赛。指导县市(夷陵区)开展本行业工种的预赛,督促各县市(夷陵区)对口部门组队参加市决赛。(5)开展本行业竞赛工种的报名、资格审查、理论和操作竞赛考务等工作。(6)组织本工种的理论和操作竞赛,安排考务、考场和考评工作。 ***:1.宜昌市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组委会名单 宜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