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为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山东省财政监督条例》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鲁财监[2016]19号)精神,我局拟定于2016年6月至9月对我县6家单位进行检查。现将201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
1、淄博华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山东流云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3、山东青苑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4、淄博联怡染整有限公司
5、高青迎宾馆有限公司
6、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
二、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财政管理和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等方面的作用,督促各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检查内容及重点
财政监督检查以被查单位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会计信息质量和依法纳税情况为重点;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检查内容包括单位收支情况、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依法纳税,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
高青县财政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