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劳动关系引领和谐创业――杭州市企业劳动关系问卷调查情况分析200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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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2004年5月,我们对杭州市部分企业在职职工的劳动关系现状进行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20000份,收到有效表格12688份,反馈率达63.4%。受调查职工来自杭州市各区、县(市)不同类型企业。调查结果显示,我市企业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和谐因素仍然不少,劳动关系现状不容乐观。因此,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引领和谐创业,是政府有关部门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刻不容缓。 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职工中未签订劳动合同1359人,占总数10.7%。不签劳动合同人群又以企业普通职工为多,占69%。这些职工中,年龄主要集中在21-40岁之间,文化程度在高中及以下。可以看出,职工年龄越大,文化程度越高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更强。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因企业不肯签的占了33%,可见部分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知法违法现象还比较普遍。普通职工中相当一部分文化程度较低,学法用法能力弱,不懂得依法维权。不知道要签劳动合同和不愿意签订两类职工就占了35%。由此可见,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和普及工作任重道远。企业和广大职工都要学法守法,切实做到依法治企和依法维权。 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平等协商处理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职工权益,是稳定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企业工资分配调查情况显示,调查对象工资收入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大体接近,但大多数一线职工工资水平偏低。职工月工资在800-1000元之间的占32%;1000元以上的占48%,但工作时间普遍延长。加班加点工资支付仍不规范。支付标准上,按照国家规定和按照单位自定标准支付的各占1/3。可以预见,职工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不能保持一个适当的增幅,对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引进,留住紧缺技能人才将产生客观的制约。用人单位在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等相关规定,如按时发放工资,每月提供工资支付凭证,落实职工假期工资待遇等方面,职工满意度分别为86%,89%和39%。 随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宣传贯彻力度的加强,职工的维权意识亦逐步增强。在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绝大多数职工主要采取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和举报、与企业行政协商和向本单位工会反映三种途径,分别占32%,23%和22%。 调查表明,目前职工最担心的问题依次反映为: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再续签,随时被单位辞退,工资被克扣和拖欠等三类问题,占总数55%以上。说明企业劳动合同短期化行为以及带来的“鲶鱼效应”,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不规范,都将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杭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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