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光明环境园项目临时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
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光明环境园项目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向我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上述地块位于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按照《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按程序予以公示:
光明环境园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用作工程建设办公和生活区,使用期限为2年。《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第二款第2点规定,该项目符合前述规定。具体位置及示意图详见附图。
该项目临时用地申请涉及我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事宜的公示期31日(2021.5.29-2021.6.28)。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商报》发布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公示:
一、http://www.szgm.gov.cn/(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
二、http://www.szgm.gov.cn/xxgk/qbmbscxxgkml/ghtdjcdd/(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网站)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416031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科润大厦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12楼1216室。
特此公示。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