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行政机关:
按照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应急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7]7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经研究,决定对我区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
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张德江书记在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提升我区公务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为建设和谐罗湖、效益罗湖提供思想智力支持和保障。
通过培训,使学员进一步强化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正确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基本常识、原则和方法;有效捕捉带倾向性、潜在性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面对突发公共事件,保持清醒头脑,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和危害。
二、培训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行政机关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
三、管理分工
区人事局和区应急指挥中心统筹管理此项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集中辅导和考试工作,罗湖区委党校为培训机构。各街道办、区直各行政机关负责组织本单位学员开展自学。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学习有关文件:《***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和张德江书记《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粤人发〔2007〕7号)、《深圳市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深办〔2005〕5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07〕103号)等文件。
第二部分学习应急管理知识:包括公共危机管理的基本理论;公共危机管理的法治建设、体制建设和机制建设;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经济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涉外危机管理与国际合作;公共危机管理典型案例分析等。
五、培训安排
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时间为5天,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天半,由各街道办、区直各行政机关负责组织本单位学员进行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为第一部分内容和本单位专业必修课内容。
第二阶段1天半,其中集中辅导1天,考试半天,培训内容为第二部分内容。请各街道办、区直各行政机关安排本单位参训学员大致均分为3期参加集中辅导,并分别填写《罗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集中辅导报名表》(***1)。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1期:
集中辅导:9月1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考 试:9月19日(上午9:00-12:00时)。
第2期:
集中辅导:9月2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考 试:9月21日(上午9:00-12:00时)。
第3期:
集中辅导:9月2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考 试:9月25日(上午9:00-12:00时)。
集中辅导地点:罗湖区委党校五楼阶梯教室。
六、集中辅导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9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二)报名地点:罗湖区委党校一楼总台处;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罗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集中辅导报名表》(***1),需附带其Excel电子文档或将其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lasheng7828@sina.com;
2、请各单位在报名时缴清本单位全部参训学员的培训费用,并领取第一阶段学习材料;
3、请于报名时将本单位全部参训学员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交至罗湖区委党校,证书将于培训结束后发还给各单位。
(四)报名咨询电话:82356796、82356696。
六、考试及培训登记
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采用开卷形式,由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提供试卷并组织评卷,题库内容包括第一、二部的内容。
学员考试成绩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按市人事局要求,凡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七、培训经费
按深圳市干部培训的有关规定,本次培训产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和考务费由各单位在干部培训经费中列支。参加集中辅导班学员的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按照250元/人的标准在报名时向各单位收取。其中:
1、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和考务费:155元/人;
2、餐费:45元/人(含早餐2顿,午餐1顿);
3、午休住房费:50元/人/天。
八、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公务员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把做好应急管理培训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除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外,还要及时报名参加集中辅导和考试,确保每位应训学员都要参加应急管理培训。各参训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培训,努力学习,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九、其他
罗湖区人事局联系电话:25666271,25666523,传真:25666917;
罗湖区应急指挥中心联系电话:25666175;
罗湖区委党校联系电话:82356796,82356750,传真:82356756,E_mail:lasheng7828@sina.com。 ***:罗湖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集中辅导报名表
罗湖区人事局 罗湖区应急指挥中心 罗湖区委党校
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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