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为弱势撑起脊梁
读者朱永华:8月5日,《珠海市斗门区法律援助处***服务制度》执行。残疾人、7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因疾病、工伤、受到人身伤害丧失或暂时丧失独立行动能力的经济困难群众,怀孕待产且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的孕妇等特殊弱势群体可以享受法援处的***服务。(8月7日《珠海特区报》)。
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某些特殊状况的弱势一族一旦遇到某些涉及法律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又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某些权益受到不公正对待或是侵害时,大多选择默默忍受。对于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斗门区推出“法援***服务制度”的确让人感到非常及时和贴心,一个电话,足不出户,就可以在家里接受法律咨询甚至进行无偿法律援助,这对于特殊弱势群体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无疑是雪中送炭,更为他们撑起信心的脊梁。
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依法维护个人的某些合法权利无疑是最明智理性的选择,但受到自身各种条件的限制,这些特殊弱势群体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最后只能选择默默忍受,更有甚者会做出某些极端行为,甚至自残自杀,斗门区出台这一法援***服务制度,为他们带去了福音。
编者:这些特殊弱势群体往往又是法律最坚定的拥护者和信赖者,无论自己的诉求正确与否,都希望得到法律的定夺,法援服务***,既是一种“法援”,又是法律知识的一种普及和宣传,形成常态化的制度,对提高和促进群众的法治意识均能起到一举多得的作用,非常值得点赞和其他地区借鉴。
(8月8日,珠海特区报封2热评版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