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的通知
杨教〔2008〕56号
杨 浦 区 教育 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区府办关于〈本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杨区府办[2008]14号)的要求,区教育局将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查找事故隐患, 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重特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生命安全。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构建和谐城区、积极推进杨浦平安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以学校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内容为重点,以强化管理、监督为手段,以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素质, 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为目标, 切实整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具体安排: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8年5 月1日至10日。(动员准备阶段)
1、区教育局局长王平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区教育局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工作。
2、召开全系统中小学校、幼托园所校园长会议,布置落实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2008年5月至7月。(区教育局对下属学校进行督查)
区教育局综治办负责协调教育局各职能科室进行安全检查,并抽调相关人员分检查组集中开展全系统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内容
1、领导重视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台帐记录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学生特质体质档案
5、应急处理预案演练
6、食堂卫生和从业人员情况
7、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和教育情况
8、安全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9、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0、学校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领域的安全情况
11、校园内学生活动器材、校舍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情况
12、学校出租门面房、校办企业的安全生产台账、外来人员管理等
四、检查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负责各自单位自查和日常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整治措施的落实, 并结合各自实际, 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 明确职责, 周密部署, 精心组织, 按计划和步骤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自安全大检查工作, 杜绝安全隐患。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职能科室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按照分工, 细化责任,恪尽职守, 在认真执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同时, 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调意识, 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科室的协作配合, 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 形成合力, 确保检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 万无一失。
(三)严格落实责任。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力戒形式主义, 做到不疏不漏, 不讲情面, 不留死角, 并做好检查笔录。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 限期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 要登记建档, 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 确保万无一失。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督查 通知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平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林贤 副局长
张文华 副局长
组 员:姚 雯 局综治办主任
丁耀华 师惠公司总经理
忻建鸣 设备管理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