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野生动物营造和谐生态
7月16日,贺州市平桂区林业局成功放生一只国家二级、广西重点保护动物——平胸龟。
7月15日,平桂林业局接到辖区一群众电话称,其在公路边捡到一只疑似国家保护动物“大头龟”,请求林业部门处理。接到电话后,平桂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该“乌龟”是康利岗石厂员工李某在返厂途中的路边捡到的,因怕受到侵害,便将其饲养在厂中。经鉴别,确认该“乌龟”学名平胸龟(又名鹰嘴龟、大头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该局工作人员对平胸龟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其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于7月16日上午在姑婆山公园进行放生,让其回归大自然。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的朋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呼吁广大市民,珍爱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如果日常生活中捕捉到不常见的野生动物,千万不能私自处置,更不能买卖或杀戮,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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