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条措施推动在沪台企转型升级市政府台办出台举措
市政府台办12月26日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金融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上海市进一步促进台资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举措》共15条,旨在结合大陆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台资企业实际,推动在沪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15条举措包括: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在沪台资企业的专项授信力度;鼓励各类型台资金融机构为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在沪台资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台资企业融资体系建设;加强台资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推进台资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建设;强化服务台资中小企业升级转型能力;鼓励和引导台资企业按照城市转型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快实施产业的转型升级;充分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吸引台资金融机构在上海集聚发展;支持台资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服务业;贯彻落实有关财税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台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台资企业品牌建设;积极保障台资企业人才需求;进一步依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15条举措是2008年以来上海力度最大的一次针对台资企业的政策发布。浦东上海台湾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盛九元向记者表示,这些措施均针对在沪台企尤其是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在沪台企发展及两岸产业合作提出了明确目标。
盛九元分析,15条举措中超过10次提及台资中小企业,其中有3条直接涉及扶持中小企业,显示出极强的针对性。《举措》明确,上海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中小企业申请 专精特新专项授信,并支持发展台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台资中小企业参与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等试点项目;健全上海市、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资金运作机制,为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创业型、吸纳就业型等台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针对台资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问题,《举措》明确上海将通过多渠道、多主体予以解决,包括: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等继续为台企提供专项授信;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供应链融资、出口信用保险融资等渠道支持台企发展。此外,符合条件企业在大陆各板首发上市或再融资也将获得支持;台企还可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筹措资金。
《举措》中同时明确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在沪台企转型升级的主要导向,并明确LED照明、无线城市、冷链物流和电动汽车等四大产业为台资企业在沪发展两岸产业合作项目的重点。同时,上海将支持台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方法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产业升级换代;还鼓励台资生产型企业在保持原建筑形态、不改变使用权人及用途的条件下,利用存量房屋和土地兴办现代服务业。
针对人才问题,《举措》提出上海将鼓励台资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相关财政补贴,支持台资企业员工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技能培训。《举措》还首次明确,鼓励台资教育培训机构在沪合作开办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台企获得补贴资助渠道亦已明晰:对注册在沪的申请专利的台资企业,将按照《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的规定予以资助;鼓励台资企业创建上海市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等,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将根据相关办法予以补贴和奖励。
此外,《举措》还特别明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的多元功能,包括与两岸相关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产业团体等加强交流,开展政策辅导、信息共享、咨询评估、教育培训、开拓内销通路等方面的合作。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保障台企人才需求等方面,市台协也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