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病退(退职)前公示(第三批)(2013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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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02日发表
经本人申请、材料审核,鉴定评审专家组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标准复议、鉴定,以下人员符合(基本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特此公示。
冯元明 李金林 李 明 何金安 夏 明 王长华
陈红林 周桂荣 陈罗春 谈 明 杨大草 魏忠林
孙利平 孙 跃 陆焕麟 金洪全 王 平 陈金庆
朱开国 袁春锦 周启建 张国明 姜 山 葛龙喜
王 鑫 沈乔荣 郑 璃 朱美荣 朱国华 郭步才
杨跃祥 郑同生 吕秋林 李桂春 凌顺祥 蒋志宏
吴祖家 陈 燕
公示时间为:2014年3月6日至12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监察室联系。联系电话:80978252 80978162
二〇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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