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多措并举促进村(居)务公开三化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多措并举全覆盖开展辖区村(居)务公开顽疾专项整治,不断促进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1)加强组织领导。由民政、财政、农业农村等多部门抽调人员组建2个村(居)务公开专项督导组,民政部门组建6个村(居)务公开问题整治包镇督导组,22个镇成立分管镇领导任组长的村(居)务公开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66个村(社区)明确1名实职干部具体负责村(居)务公开日常业务,分别落实县、镇、村(社区)三级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督导责任、主导责任、主体责任。向各镇印(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5个工作文件,指导各镇进一步加强村(居)务问题整治工作。
(2)强化培训督导。采取以会代训、民政QQ群点对点指导的方式,对镇社会事务办主任进行全员培训,2个县级专项督导组深入16个村(社区)培训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163人次。包镇督导组深入村(社区)实地督导村(居)务公开栏46个,发出问题整改函12份。
(3)突出问题整治。逐村(社区)排查梳理问题,共排查出问题2000余个,建立整治任务台账表366个。按照“规范、提高、拓展、扩面”的工作思路,对标整治,重点整治了缺失公开档案问题、公开档案不规范问题、公开内容未报镇级备案等共性问题,共拆换、规范236块固定务公开栏,整改各类问题1680余个,村(居)务公开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4)健全常效机制。以专项整治为契机,采取会议公开、“村村响”广播、村(居)民小组微信群、QQ群的方式,拓展公开形式,尽可能保障外出群众的知情权。同时,相继完善村(居)务公开内容民主决策、镇级备案、整理归档三项制度;健全完善县级部门配合机制、县镇分级检查督导机制、检查结果通报机制、考评问责机制四项工作机制;使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推动村(居)务公开不断规范、完善的过程。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