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质量强区办关于申报光明新区2016年度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工程试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能有效改进企业经营绩效、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管理方法,也是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和光明新区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为了提升新区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助推光明新区产业转型升级,新区质量强区办现开始面向全区广大企事业单位受理新区2016年度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工程试点单位申报。试点单位经培训、导入运行并经验收合格后,新区质量强区办将按照《光明新区质量强区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管〔2014〕61号)予以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光明新区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合法从事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16年1月20日至3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一)详细可上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和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scjg.gov.cn/)了解有关事宜。
(二)现场受理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9室,联系人:张燕生、唐立,联系电话:88211092、88211093,传真:88211093。
***:光明新区2016年度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工程试点单位申报表.doc
光明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代章)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