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山城区灯饰装护一期对外发包项目补充通知(1)
官山城区灯饰装护一期对外发包项目补充通知(1)
本文件为对《官山城区灯饰装护一期对外发包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本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原招标文件对机械设备的要求为:具有12米(含)以上登高车,不少于2辆(其中须有14~16米(含)以上登高车1辆以上);运输车辆1.25吨(含)以上1辆;专用巡视小型汽车1辆。以上车辆除登高车自有不少于2辆外,其余均必须自有。(附有效行驶证及车辆权属登记证供核查,相关证件要在有效的年检范围内)。
现将该机械设备的要求修改为:具有14~16米(含)以上登高车1辆或以上;运输车辆1.25吨(含)以上1辆;专用巡视小型汽车1辆。以上车辆除登高车自有不少于1辆外,其余均必须自有。(附有效行驶证及车辆权属登记证供核查,相关证件要在有效的年检范围内)。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