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政府为低保户发放租房补贴
11月10日,家住平山区的260多户租房居住的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领到由政府发放的租房补贴。这是我市为贫困群众办的又一件实事。目前,全市有865户城市低保户和27户低保边缘户享受到政府的租房补贴,财政全年为此支出152.9万元。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困居民的生活,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点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为此,我市制定了《城市住房保障工作方案》,提出,对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条件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今明两年通过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重点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从2010年起,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力争5年内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2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方式,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租赁补贴实行动态管理。目前,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户每月15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为每户每月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