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六项措施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为积极配合我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六项措施,确保基本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对我市4家药品生产企业和5家批发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药物全品种实施实时电子监管,使基本药物出厂前按规定在上市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印(贴)统一标志的药品电子监管码,同时对基本药物品种的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二是加强基本药物检验和监督抽样。对4家药品生产企业涉及基本药物107个品种,实行每批次抽样全部项目检验,从源头上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流动、快速筛查作用,全年完成包括基本药物在内的药品监督抽样检验600批次以上,及时发现假劣药品并查处。
三是强化基本药物日常监管。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分别进行GMP、GSP***检查,开展飞行检查,严格落实质量授权人制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药品质量管理,层层严格把关,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四是继续开展打假治劣。突出基本药物,充分发挥96111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假治劣,不断净化药品市场秩序,确保用药安全。
五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上报经营、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等的不良反应信息,建立基本药物不良反应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药害事件发生。
六是开展基本药物知识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开展药品安全“赶大集”、“进社区”,普及科学安全合理用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