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 武汉试点按病种付费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 已触及核心内容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近日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运行正常,公益性正在落实,积极性正在调动,体制机制改革迎难而上,改革开始涉及一些核心内容。
据介绍,自今年2月启动改革试点以来,鞍山、镇江、七台河、马鞍山、芜湖、洛阳、鄂州、株洲、遵义、昆明、宝鸡、西宁、潍坊等13个城市市委、市政府已通过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其中9个试点实施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已报卫生部和***医改办备案。镇江、芜湖、鞍山、宝鸡、鄂州、七台河等城市已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各地普遍推进的改革任务有: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进公立医院结构布局调整,加快县医院发展建设;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切实让患者得实惠;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合格卫生人才。与此同时,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针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治理机制和管理体制等难点问题也正在探索。
为更好地指导地方试点工作,卫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目前正在制定的配套文件包括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设立药事服务费、公立医院结构布局调整规划、单病种收费、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等方面。
武汉试点“按病种付费” 超标部分将由医院承担
“封顶价”看30种病
武汉市政府常务会昨日传出信息: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今年将再试新举,选择30种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这意味着,治疗每一个病种均将有一个标准价格,医疗费用超过上限价位的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引导医院合理检查、治疗。
按病种付费是国际上控制医疗费用的通行做法,已在国内部分城市试行,即“给一个病种定一个价格”,将治疗某一病种所需要的医疗服务合在一起,计算出标准费用。根据国际疾病分类法,将住院病人按诊断、年龄、性别、出院转归、治疗效果等分为若干组,每组又根据疾病的轻重程度及有关合并症、并发症分为几级,对每一组不同的级别都制定相应的标准支付费用,按这种费用标准对该组某级疾病的治疗全过程一次性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完毕。
按外地城市试行做法,某种疾病的“上限价位”封顶后,不管医院采用哪种医疗措施、使用何种药物,超过上限的部分必须由医院自行承担,医院自然会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药、检查及治疗方案,解决看病就医问题。 目前,武汉市已在农村合作医疗中推行49个病种的“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