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0501030405等地块局部调整公示的通告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05-01-03、04、05地块局部调整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
一、原规划情况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05-01-03、04、05地块位于妈湾大道东侧。
(一)05-01-03地块:用地面积为870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设施为垃圾焚烧发电厂。
(二)05-01-04地块:用地面积为8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
(三)05-01-05地块:用地面积为122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设施为餐厨垃圾处理厂。
二、拟调整方案
(一)将05-01-03与05-01-05地块之间的规划道路整体往南偏移8米。
(二)道路调整后,05-01-03地块(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由“87016平方米”调整为“88443平方米”;05-01-05地块(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用地面积由“12200平方米”调整为“10733平方米”;05-01-04地块(农林和其它用地E2)用地面积由“8000平方米”调整为“8018平方米”。
(三)05-01-03地块配套设施增加社区文体设施。
(四)其他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1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1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荔园路118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妈湾大道东侧用地现场
(五)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5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9年7月2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05-01-03、04、05等地块局部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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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综合规划》申请修改项目公众展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