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劳动保障局被国家劳动保障部评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先进单位200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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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07日发表
为了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5年度,根据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该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一是领导重视。该局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每周四设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在每周一局长碰头会上,由分管局长汇报上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进度和下周工作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碰到欠薪数额较大、涉及民工较多的案件,分管局长都要亲自参与协调处理。为了使这次专项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开展,该局还专门召开各镇、街道劳管站站长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三级劳动监察网络作用,积极协助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联合执法。该局会同区建设局、区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通知》文件,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建筑、服装欠薪高发的重点行业,每次执法该区建设局、区总工会都派员参加,以提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效;三是服务热情。在开展专项活动期间,该局有关科室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保证欠薪投诉随时都有人接待。在建立投诉举报箱、开设劳动维权投诉热线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方便劳动者投诉,该局还印发民工维权图、劳动监察维权指南等宣传资料近万份,做到“受理欠薪投诉一个不漏、及时处理欠薪一个不少”,确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建立机制。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期间,该局还协助区委、区政府建立了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欠薪应急周转金等制度,在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上做到标本兼治、力求长效;五是促进稳定。该局建立了由分管局长负责的处理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配备应急专用车辆,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共平息因欠薪引起的群体事件18起,涉及人数513人,促进了社会稳定。 2005年度,该局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中,共检查用人单位259家,涉及人数20109人,处理各类投诉213 件,为民工解决拖欠工资221.699万元,由于成绩显著,该局被国家劳动保障部办公厅评为先进单位。(拱墅 郭仕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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