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政策助力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多项政策助力我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日报讯(记者杜玲)对荣获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的县市区将给予资金奖励;对接收就业见习毕业生的单位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对入驻园区的初次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记者从4月13日召开的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现场会了解到,我市全力把省、市有关扶持创业孵化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基地、创业实体和创业者,助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已有21家单位被命名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各类经营实体3000余家,带动就业近9000人,年纳税额6000余万元。
市人社局局长韩明华表示,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兑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奖励政策,对荣获省、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的县市区将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标准是:每获得一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奖励10万元;每获得一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奖励20万元。
据了解,市人社部门将以“组合拳”形式落实5项政策,助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对接收就业见习毕业生的单位,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
——对入驻园区的初次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取得工商、税务登记和有固定经营场所并进行稳定创业经营活动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
——对园区内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截止到2015年年底。
——支持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今年我市安排2亿元用于创业孵化基地内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同时加大对园区内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力度。
——对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在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园区内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不等的资金扶持。
我市对入驻园区的创业实体提供孵化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享受园区提供的房租、水电减免等优惠政策;享受园区内的网络及资源;享受园区提供的公司注册、财务、法律、社会保障等服务;享受各类就业创业培训,免费为吸收的困难就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下一步,我市对入驻园区的创业实体还将提供融资服务,具体包括协助理顺公司内部架构;协助完成公司商业计划书;安排与各类符合要求的投资机构见面;全程参与与投资机构的谈判、签约;对符合政策的自主创业实体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当日《焦作晚报》:
我市人社部门再出“组合拳”
各项优惠政策助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点击链接:http://epaper.jzrb.com/jzwb/html/2015-04/15/content_3368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