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五项措施加强经建专项资金管理
区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转换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采取五项措施,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加强项目申报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对上报的每个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并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确保项目资料真实可靠,要件完备,截止目前,我区共计申报各类项目39个。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填报《项目资金使用承诺书》,明确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申报文件上须明确责任人、资料审核人和现场查看人员,否则不予受理。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和项目申报书,科学合理地确定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法和分配数额。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后,在符合财政资金监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向资金使用单位下达指标文件,或将资金拨付到位,截止目前为止,共计拨付项目资金1752万元。及时***项目和资金的后续执行进度,督促加快项目审核和资金支付,减少资金滞留,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专款专用。
三、加强项目竣工验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项目建设可行性方案和项目申报书的实施方案,及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要求项目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及时向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委员会,按程序组织竣工验收,并建立项目建设档案。
四、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资金效益。逐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对项目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资金使用单位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于报大建小、虚列支出等弄虚作假以及没有按时进行竣工验收或绩效评价的项目,将视情况采取暂停项目申报或拨付资金、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对故意隐瞒事实、谎报有关情况、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项目单位予以处罚,取消该单位申报下年度财政经专项资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