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徐州)苏堤北路店等单位符合医保协议管理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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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徐人社规〔2016〕2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徐人社规〔2016〕3号)文件精神,经审查,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徐州)苏堤北路店等单位(名单见***)符合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标准,确定为我市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布。
定点医药机构必须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全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严格遵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1.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2.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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