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部门预算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部门预算
一、主要职责情况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本局和市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2.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行政许可服务处);3.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4.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5.人力资源市场处;6.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7.职业能力建设处;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专家和国际合作处;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11.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12.工资福利处;13.养老保险处;14.医疗保险处;15.工伤保险处;16.农村社会保险处;17.调解仲裁管理处;18.人事处。
(二)直属单位情况
1.徐州市外国专家局2.徐州市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公室3.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4.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5.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7.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8.徐州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9.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定级办公室10.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11.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12.徐州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13.徐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15.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6.徐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17.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十八大”对人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城乡统筹、普惠共享,夯实基础,力求创新,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以基层平台建设为着力点,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改革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保险制度,加快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目标;加快人才强市步伐,造就与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深化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争议调解仲裁,巩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为增进民生幸福、服务“三重一大”、助推“两快两带三先”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全省和我市的工作思路要求,今年重点做好7个方面30项工作。
(一)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狠抓村级基层平台建设,实现村村联网,配齐人员,“硬件和软件”建设同步推进,夯实“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网”。年内实现新增就业8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万人。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狠抓职业技能培训,引入培训机构,扩大规模,提高层次,提高质量。全力以赴促进重点人群就业,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困难人员再就业,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年内实现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岗位技能培训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落实好新的就业资金使用办法。切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等群体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管理好、使用好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加大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做大做强大学生创业品牌。上线运行就业和社保一体化的信息系统,与金保工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现企业退工备案、用工登记、求职登记、培训补贴等多项业务网上办理。提升“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功能,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水平,实现招聘信息数字化、发布立体化、求职便捷化,建立企业招聘与个人求职“数字直通车”。
(二)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保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参保工作,从2013年1月起,全额事业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落实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场会精神,全面开展、推行“四个不出村”,确保“四个不出村”年底前实现100%。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强化基金管理。联合地税等部门,推行社保征缴“五险一票”;加大社保稽核力度,提高开发区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农民工的参保率,重点做好保安、保洁、餐饮等服务行业的参保缴费工作。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参保人数和征缴收入分别达到105.1万人、55.3亿元,146万人、36.5亿元。加大医保监管力度。重点加强B类药店、一级医疗机构管理,全面实现视频监控;推行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差异化分配资源。延伸医保“暖流行动”,进一步提高异地就医和联网结算工作效率。建设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完成业务流程调整和数据向市级中间库的合并。五大保险、三类数据联网上传率达到75%,人员基础信息库入库率达到75%;做好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年内发卡189万张。稳步提升社保待遇水平,做好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
(三)强力推进人才强市工程。落实市政府与人社部签订的框架协议,围绕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开展系列招才引智活动。举办“第八届博洽会”,开展“百企校园行”,推进“研究生企业集聚工程”。强化人才载体建设,建成邳州银杏研究院,举办世界银杏产业高端研讨会。全面启动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培训工程。年内新增专业技术人才2.05万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培训人数6.7万人。实施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技能更新提升培训,完善现代服务业技能培训。年内新增高技能人才1.88万人,技能鉴定领证人数7.6万人。举办系列“招聘、推介、洽谈”于一体的人力资源交流大会,搭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求职人员”的三方沟通平台。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重点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服务机构,支持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
(四)提高公务员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考录工作监管,成立政法系统公务员录用“体能测评人员库”,做实公务员录用警示教育工作,保证录用平稳有序。建立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公务员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年内公务员在职培训1.6万人。探索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加强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结果中的运用。
(五)深化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的“岗位管理、人员聘任、公开招聘”三项制度全面入轨运行,研究岗位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人事管理新机制。加强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推进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兑现绩效工资。全力落实军转安置任务,结合实际,改进、完善安置办法,确保安置透明、公平公正。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创业,***服务,确保稳定。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依托先进的考试基地,强化考试风险防范,人事考试安全率确保100%。
(六)巩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中小微”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用工行为。深入贯彻《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市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市区街道普遍开展创建活动,符合标准的企业数占已建工会企业数50%。确保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确保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13%。 加快仲裁院实体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裁审”一致率;建立一体化调处机制,及时化解劳资纠纷;开展对困难群体的仲裁调解司法救助活动。力争60%以上仲裁院达到示范仲裁院标准,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4%,按期结案率达100%。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运行全市举报投诉预处理系统,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0户,书面审查率80%,联动平台举报投诉录入率、案件按期运行率均达95%。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主动防范、依法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仲裁争议的发生,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调解率,调解案件占案件总数50%。 做好农民工工作,筹建家庭服务业协会。进一步开展“百企示范、千企培育、万企参与”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启动“幸福企业”创建活动。
四、2013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3年局级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徐州市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公室、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徐州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徐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徐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徐州市技工教学研究室、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十五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一) 收入预算
公共财政拨款资金5458.74万元。
非税资金925.25万元,主要包括人事考试报名费110万元;医保违约金371.55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65.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378万元。
其他资金28.82万元,是技工教研室自有资金。
(二) 支出预算
1. 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572.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660.14万元、医疗卫生180.56万元。
2. 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590.01万元、项目支出1822.8万元。
五、主要支出内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一般公共服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0.14万元,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80.56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201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人保局最终审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