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公务员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新城区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各单位组织(人事)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485号)精神,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考核政策。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和《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徐组通〔2007〕6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不含机关领导成员)的15%以内。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与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计算,不得混合使用。
二、坚持突出考核公务员“德”、“绩”。在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考核工作实绩。“德”的核心是党性,要重点考核是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等。要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的考察。要把“绩”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既要注重考核已经取得的显绩,又要注重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并综合分析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等方面因素。
三、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考核办法,努力探索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特点的年度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不搞“一刀切”,努力提高考核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定量指标的应用。同时要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办公自动化条件,积极探索网上工作记实、评鉴、述职、测评、公示等方法,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注重考核结果使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公务员考核政策规定,及时抓好考核结果的落实兑现工作,切实发挥考核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考核结果在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等方面的有效使用方法,不断拓宽考核结果使用渠道;要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对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通过结果反馈使公务员本人全面了解领导和群众对自己的评价,从而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五、严格遵守审批程序。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在事先按管理权限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
由市(地)级机关审批的嘉奖、记三等功,事先应将《年度考核奖励活动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拟予嘉奖、记三等功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奖励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审核。
六、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抓好年度考核,可以全面了解公务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发挥考核的评价、导向、激励、监督作用。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平时考核是对公务员日常各种表现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一种记实评价,是督促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制度,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在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既要充分考虑平时考核情况,又要做到不回避矛盾,不简单地以年度考核中的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
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于2012年1月20日前结束。市级机关各部门2012年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审核备案,经审核后发放年度考核奖。需报送材料:年度考核书面总结材料、《工作人员考核花名册》、《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1)、《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2),同时上报《工作人员考核花名册》、《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的电子档(EXCEL制表,用U盘报送)。
各县(市)区《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书面总结材料上报时间为2012年2月底前。
相关考核表格于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原徐州市人事网“中心”,有关奖励证书于2012年1月20日前到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领取。
联系人及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马 林 83733169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邱 萍 83733452
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本通知。
附表:1、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
2、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