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争取补助资金推动获证奖补政策落实——我市争取省级2012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获证奖补资金创新高
日前,2012年省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下发,我市获得获证奖补资金(第一批)2112万元,比去年增加174万元,首批资金占全省下拨资金的四分之一。
据了解,今年省级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按照与地方工作实绩和资金使用情况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重点向奖补人数多、资金使用好的地区倾斜。去年我市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出台使用办法,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实现培训提档升级,强化对就业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受到各级的好评。着力推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从“补过程”向“补结果”、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2年我市继续执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凡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本省农村劳动者,均可获得补助。奖补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奖补标准为300元/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6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000元/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2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