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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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16-02-06 来源:县服务业局
为促进我县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根据沈阳市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财流〔2014〕589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辽中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辽中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县政府同意,于2016年1月28日正式印发执行。
《辽中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就金融服务业、电子商务、现代商贸、现代物流业、商务服务业、信息技术和科技服务业、旅游业、文化产业、健康及社区服务业及生产性服务业等十大行业制定了30条支持政策。
《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促进辽中服务业提档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县域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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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3:47:3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