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实施商标富农战略助推新农村建设
县工商局实施“商标富农”战略助推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09-12-28 来源:辽中区政府
在国家“三农”政策的指引下,县工商局借势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实施“商标富农”战略,助推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目前,全县共有注册商标269 件,其中农产品商标91 件,占注册商标总量的34 %,数量排在全省前列,省著名商标9 件,市著名商标24 件,其中农产品商标12 件,占著名商标总量的36 %。在商标的巨大引擎效应下,带动和发展起了以沈阳大光农业服务中心、沈阳金山水产养殖公司和辽中县农旺蔬菜专业合作社为首的一批农事龙头企业,带领一大批农民叩开了小康之门。主要做法是:
充分运用职能,实现监管到位。一是局所联动,实行农产品商标复合式监管。打破了以往以局科室为主的监管方式,实行了工商所日常动态监管和局业务科室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复合式监管模式,使监管方式由集中检查向日常动态监管转变,由短时期的整治向长效监管转变,加大了监管力度,取得了监管实效。2009年,县局的考核方案中,对商标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提高了全员对商标监管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实行重点农产品商标备案,商标监管关口前移。在全县确定了二家超市为试点,共备案重点农产品商标24件,提高了经营业者合法经营和规范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树立品牌意识;三是依托职能,编织监管网络。充分运用12315投诉热线,形成13个工商所+2个执法大队的商标侵权查处网,赋予了全县227个维权投诉站开展咨询、服务和接受投诉举报职能,形成了“一线两网”纵横交错全覆盖的执法网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维护了农产品商标的健康发展。三年来,共查处农产品商标违法案件23起,收缴罚没款34万余元。
实施特别保护,有效维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构筑商标专用权保护屏障。对从事农产品商标印刷物、包装物的企业推广运用了“138监管模式”(着眼于企业信用监管,实行一户一牌制度;着眼于日常动态监管,工商所实行三簿制度;着眼于企业自律规范,推行八项制度),实现了对商标印制企业从资质到经营过程的科学动态监管,探索出了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新途径;二是对省著名商标用做企业字号实行屏蔽。与企业登记部门建立了信息传递制度,明确规定省著名商标不准用做企业字号;三是建议县政府对获得省市著名署名商标的企业在土地使用、信用贷款和企业扩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四是举办专题培训辅导,普及商标维权知识,指导企业加强防范意识,避免侵权行为发生,获得法律保护的最大化。
发挥职能优势,提供优质服务。对申请注册商标的农民给予整流程的指导和服务,协助农民办理注册商标,做到专人接待、协助填表、及时查询、策划名称、设计图案,加快商标申办效率,为农产品商标尽快进入市场抢时间。还组织商标代理机构深入村屯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场答疑、授课,引导农民办理注册商标,推动农产品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进程,去年以来,围绕辽中的特色资源和龙头企业开展了重点指导,养士堡的绿色蔬菜、刘二堡的鲜鱼、淮海种植场的稻米、城郊的寒富苹果和妈妈街村肉牛产业正积极运作商标申请事宜。并策划了一场农产品基地与沈阳沃尔玛超市的“联姻”行动,通过该局搭桥,辽中县农产品基地与沈阳沃尔玛超市进行了4次接触,最终确定了以冷子堡蔬菜、淡水鱼、稻米为基点的辐射全县的基地合作意向,完成了基地(农民)与超市的直接对接,进入超市的农产品与进入普通市场的农产品其附加值将增加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