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推动禁毒工作扎实开展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禁毒委员会各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多措并举,推动禁毒工作扎实开展。
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备案程序。一是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工作,掌握生产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基本情况。凡存在产品流向不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企业一律不予发放备案证明。二是严格落实《全省易制毒物品管控“十严”规定》要求,在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时,实地核查注册地址,并将企业法人、技术、管理等人员信息通报公安机关核查无毒品犯罪记录后,才予以备案。三是及时将备案信息发至公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公安机关掌握了解非药品类易制毒相关企业情况,监管更有针对性。
及时更新台账,纳入执法计划。市应急局负责全市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的备案工作。目前,市局备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的生产、经营企业共26家,县区应急局负责本地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工作,全市共有45家三类经营企业。按照分级分类,以不同的比例纳入到执法检查计划中,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项措施,督促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深入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借助“5.12防灾减灾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禁毒日”等多种宣传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和群众大力宣传《禁毒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员工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充分认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社会危害,推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造毒品。
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去年以来,联合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品种、产量、购销渠道等基本情况与备案内容是否相符,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流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