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城乡医疗大病救助惠及144名贫困患者
近日,龙泉街道白云楼社区仅两岁身患急性淋巴白血病的吴引豪的父母领到了我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3000元现金的存折本,早已哭干的眼泪再一次奔涌而出。吴引豪因患白血病使家里花去12万元巨额医疗费,原本富裕的家庭从此债台高筑,空空荡荡,全家生活贫困潦倒。区民政局了解这一情况后将其全家纳入低保,按大病救助的最高标准给予3000元救助,解决了小引豪即将断药的问题。救助小引豪只是全区大病医疗救助的一个缩影。
我区是一个集山区、库区、革命老区于一体的市辖区,城区人口达36万人,城乡贫困人口近2万元,贫困家庭患大病无钱医治的困难群体不断增多,每年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因病返贫。解决民生,躬行民政为民。区民政局牢记这一宗旨,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深入社区、农村进行调研,结合我区实际,于2005年7月份出台了《东宝区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这一惠民政策,对城市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五保、优抚等对象患恶性***、慢性肾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严重烧伤、重度精神病的患者,按起付线1000元以上的30%予以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3000元。截止目前,全区已救助大病患者144人,其中患恶性***57人,慢性肾衰竭(尿毒症)20人,急性脑中风15人,再生障碍性贫血3人,严重烧伤2人,重度精神病47人。救助金额达22万元。
区民政局将采取募捐、争取各级资金的倾斜等措施,加大大病医疗资金的筹集,不断扩大救助病种,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力争2006年救助患大病对象不低于200人,缓解这一弱势群体的治病压力。 (昌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