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尖扎路政大队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近日,尖扎路政大队大队长与车辆驾驶员签订了《驾驶员安全责任书》,为下半年的交通安全工作增添了一道保险。《安全责任书》明确规定了驾驶员的责任内容:一是要求驾驶员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二是做好上路巡查前的出车检查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严禁带病上路行驶;三是按照规范安全驾驶,做到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不违章行驶;四是严格遵守《路政专用车辆管理制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把车辆转借他人;五是要落实责任,对因责任心不强、执行道路交通法规不力导致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成其自行承担相关经济责任。若发生责任事故,按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报支队给予严肃处理。
《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将有利于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同时将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自觉性,为下半年有效开展各项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