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大通县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施工安全进行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工作,大通县成立检查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县宗教活动场开复工建设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4月18日,县民宗、建设、安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塔尔镇格达庄清真寺等7处宗教活动场所春季开复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再次进行专项检查。
从检查结果看,经过近年来的安全教育,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和民管会成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乡(镇)、村两级属地化管理职能和巡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有在建项目的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在乡(镇)政府的督促下,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及时到发改、建设、土地等部门办理立项、基建、土地审核等相关手续,施工单位安全意识较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同时,村两委干部和民管会成员均重视安全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但也有个别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电路不规范、缺乏安全标示等问题,检查组要求民管会和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的安全责任意识,排除了一些安全隐患,为信教群众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奠定了基础。
(大通县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