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租房群体可获物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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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31日发表
居住在公租房的群体多为低保户或低收入群体,政府给予的每一分钱的帮助,对他们的生活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11月8日,记者从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获悉,西宁市将为公租房群体进行物业费补贴,减轻承租家庭的经济负担。
西宁市对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困难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按照先交钱后补贴的原则补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部分承租人领取到物业补贴后,又退出公租房保障范围。补贴金额为几百元,这几百元想要追回比较难,但如果不追回,财政的资金又会流出,所以我们决定先让住户自己缴费,满一年后,再将物业补贴发放给他们。也就是说,2016年的补贴,将在2017年发放下去。西宁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阿润燕说。
物业补贴标准按群体收入有所区分,低保户补贴60%,低收入群体及重点优抚对象补贴40%。预计2017年年初,西宁市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便可领到物业补贴。(李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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