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励扶助2013年农村独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高考成绩优异学
关于奖励扶助2013年农村独女户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高考成绩优异学生的通知
为落实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优待政策,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有效治理,根据市政府4号令文件精神,将对我区2013年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考取大学的农村独女户、计划生育双女户学生给予奖励扶助。现通知如下。
一、奖励扶助范围及条件
1、户籍在东津新区(经开区)的2013年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2、父母双方均为本省农村居民;
3、父母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4、独女户家庭父母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双女户家庭父母自觉实施长效绝育措施。
二、奖励标准及兑现
1、在高考中被录取后给予奖励,设三个奖励,被一类院校录取的奖1000元,被二类院校录取的奖900元,被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奖800元。
2、由镇计生办负责统计奖励扶助考生,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确认后,进行奖励兑现。
三、工作流程
1、宣传摸底:8月25日之前,镇计生办将此项奖励政策积极宣传发动,并对符合奖励的考生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关爱女孩优惠证》复印件及花名册等资料上报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核查确认:9月20日之前,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全区拟符合奖励对象进行身份的核查确认,并对录取院校类别进行分类,然后将确认情况反馈给镇计生办。
3、兑现落实:10月15日之前,镇计生办依照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核查确认情况全面落实到位。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确保该项工作的落实。
***:《东津新区(经开区)2013年度农村独生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高考奖励兑现摸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