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赣人社办函〔2015〕45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督查制度的通知》(赣人社字〔2013〕222号)精神,将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开展阶段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4年度经批准建立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重点检查工作室批准建立后的运行实施情况。
二、检查部门
(一)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对所属工作室进行检查。
(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省各工作室进行抽查和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管理制度建设、项目支出资金使用合规性等,重点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使用合规性和安全性。补助资金及地方、行业配套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是否符合专款专用原则,资金使用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资金等情况,项目验收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资金使用审计报告。同时,项目单位所在设区市、企业和依托单位资金支持和使用情况。
2.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是否具备,大师工作室发挥“师带徒”作用等情况。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
4.项目产出情况。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总结推广、技艺传承和技能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具体可参照《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阶段性进展情况检查表》(见***)实行。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一)检查方式。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是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二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工作以现场检查为主,实地查看相关场地、设备和台账材料,同时可以辅以听取汇报、上报材料等形式。
(二)检查时间:自查定于2015年11月15日前。重点抽查时间定于2015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重点抽查的安排另行通知。
五、检查结果应用
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作为今后考核、评优、遴选国家级工作室的重要依据。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进行整改,并进行再次检查。
六、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搞好自查工作。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通过自查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项目自查报告,上述相关材料于2015年11月15日前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各工作室应坚持以查促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产出一批有价值的成果,并根据检查内容及时建立健全相关档案台账,作为备查资料。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淦勇
地址:省政府南一路10号1411房间 330046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386101
电子邮箱:254946956@qq.com
***: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检查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4日
***
江西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情况检查表
工作室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 情况 |
基础建设 | 1.有工作室专用场地 | 查看工作室场地 | |
2.有明显的工作室标识牌 | 查看标识牌 | ||
3.有工作室荣誉成果展示台 | 查看展示台 | ||
4.有工作室正常运行的设施设备 | 查看设施设备 | ||
制度建设 | 5.建立工作室综合管理制度 | 查看该制度 | |
6.建立领办人岗位职责 | 查看该职责 | ||
7.建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 查看该办法 | ||
8.各项规章制度张贴上墙 | 查看是否上墙 | ||
经费管理 | 9.建立专门银行账户 | 查看银行开户证明 | |
10.建立工作室经费会计账簿 | 查看会计账簿 | ||
11.单位给予适当配套资金 | 查看相关票据 | ||
12.经费使用清晰合规 | 查看会计账簿记录,核对相关设备用品的采购***、活动 支出票据 | ||
13.经费使用票据按项目分类存档 | 查看各类档案 | ||
传艺培训 | 14.开展传艺培训活动 | 查看图片、视频 或文字记录 | |
15.建立培训花名册 | 查看花名册 | ||
技改交流 | 16.开展技术攻关或技术革新项目产生经济效益; | 相关单位佐证 | |
17.开展业内技术交流、课题研讨或展示活动 | 查看现场图片、 视频或新闻报道 | ||
检查结果 | |||
检查建议 |